王学进:“神父”乐意接受政协委员的“忏悔”吗?
(2012-12-20 08:39:42)
标签:
杂谈 |
王学进:“神父”乐意接受政协委员的“忏悔”吗?
先题解一下,加引号的“神父”指的是河南省委某些领导和南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们。按基督教的忏悔规矩,当自感有罪的人跪在教堂密室忏悔时,需要有神父接受其忏悔,然后请求上帝宽恕。现在,既然自觉“罪有应得”的赵克罗通过微博表示了忏悔,请问,河南当局某些领导是否接受他的忏悔?
如接受,那表明当局确实认为赵委员批评南阳平坟行动错了,其通过微博发表批评意见的方式也错了,因而拿掉他下一届“省政协委员及常委的提名”及不让他再担任河南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做对了;如不接受呢?这就不好说了。我估摸,不接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原因有二:
一是赵委员不汲取教训,再次通过微博发布发言,背着组织将“忏悔书”发到了微博上。虽然几小时后,赵克罗将“忏悔书”删除,但影响已经出去了,媒体也做了报道并且配发了批评当局的评论,此事更成了第二天各大网站的焦点新闻。毫无疑问,此举再次惹怒了当局,而且比5月份那次更甚。仅凭这点,当局就可以不接受他的“忏悔”。
二是赵委员的“忏悔”言不由衷,不够真诚,看去更像是申冤甚而是讥讽。我反复阅读了“忏悔书”原文,不但从字里行间读出了他的言不由衷,也从他的答记者问中知道,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而是迫于无奈才选择“忏悔”。
如“忏悔书”中这样的表达,“我原以为省政协常委有权对政府进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看来我是太天真太幼稚了,自己太把政协常委身份当回事啦。”其实他完全知道这样做毫无过错。记者问他:按照法律规定民主监督的形式包括“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赵回答:“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我最初才会发微博。”在回答记者的“你觉得下一届政协委员是否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对政府提出反对意见”的提问时,他说,“我认为可以。政府应该接纳和鼓励新媒体的运用。微博出现并影响力扩大,证明国家并不反对这个网络平台,对现存的国家许可的监督渠道进行运用,是今后政协委员应该做的。”可见,他完全清楚通过微博对政府进行监督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他说的发言的内容即“不该反对平坟”也错了更可疑。难道他真的认为反对平坟错了吗?5月份他提出批评时,平坟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表现得还不充分,随着平坟行动的持续推进,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充分,各方媒体的质疑和批评日益强烈,赵克罗不可能不注意到媒体舆论对平坟行动形成的围攻态势,而今,他应该更加坚信自己的批评是对的。他之所以违心地承认当初“不该反对平坟”,只有一种解释,他受到了来自当局的压力。即便不做政协委员,他毕竟还要经营他的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他不认错行吗?
当然,我也无权要求当局接受或者拒绝赵克罗的“忏悔”,只希望当局能从其“忏悔书”中读出作为一个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一个公民的权利,再从网民的意见和媒体批评中觉悟到有错的是官方,而非赵克罗,然后真诚地向赵克罗说声抱歉,并且继续让他担任下一届省政协常委。如此,则不但显得某些官员的大人大量,更彰显了一种正能量,即当局巧妙地将赵克罗的“忏悔书”化作了启蒙读本,自己给自己上了一堂权利法制的启蒙课。但愿我们能听到这样的政坛“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