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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厅官祖坟为何恰好在公墓内

(2012-11-27 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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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厅官祖坟为何恰好在公墓内

 

尽管遭遇各方质疑,周口的平坟复耕行动仍在进行之中,但媒体刚曝光的下列消息却将当局推入了一个尴尬境地。据周口市下辖的沈丘县石槽集乡陈口村多名村民证实,该村的公墓将一名厅级官员的祖坟圈入其中,避免了被平。该官员在到省里任职前,曾任周口市委常委、副市长。(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此事有点蹊跷。该不知名厅官的祖坟恰好就在公墓内,这样就避免了被平的命运。要是有人质疑为何厅官家的祖坟可免平,民政部门很好回答:该祖坟已经划归公墓,不在平坟之列。这一理由很冠,而且很策略。一方面保护了厅官家的祖坟,另一方面还给厅官设置了一道免遭指责的挡箭牌。谁要是指责厅官搞特权,不仅厅官本人,就连民政部门也能用同一理由予以推托敷衍。

在无法获知更多内幕之前,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当地民政部门和当事人:其一,此地是先有厅官家祖坟还是先有公墓?按常理推论,当先有祖坟。由此导致第二个问题,即是否厅官家所在祖坟的此地风水特别好,当局选择此地做公墓符合当地民众的愿望?抑或当局考虑到此地有厅官家祖坟在,不好得罪厅官,于是就因坟制宜特意选择此地为公墓?其三,在当初选址时是否有不同方案,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还有更合理的公墓墓址?如有,那么,当局因选择现址多花了多少公帑?这些都需交代清楚。

也许此类问题永远不可能有答案,没关系,我从事实本身及上述疑点仍然得出了一个确定的答案,即当地民政部门和村乡干部挖空心思将厅官祖坟圈入公墓为的是给保留祖坟一个合法的名义。

大凡搞特权的,都爱耍点小九九,总要用各种各样的名目尽可能使特权合法化。因为他们深知公众对特权深恶痛绝,不能明目张胆地耍特权,否则会被吐沫星子淹死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其合法化。譬如,为了让漠河市的主要领导享受漠河—哈尔滨—漠河、哈尔滨—北京升舱待遇,漠河当局给某航空公司发去《漠河县发函X航要求给县领导免费升头等舱》的公函,称:“鉴于漠河县和贵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特请贵公司在此航班上对我县主要领导乘坐时给予免费升舱。”(2010年8月31日《环球时报》)

无独有偶。08年3月28日《人民日报》报道,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为掩人耳目,柳州市拿出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和这是市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后决定下来的理由,为享受到的特权寻找“合理合法”的借口。

厅官祖坟恰好被圈入公墓一节相当于上述公函和文件,巧妙地赋予了厅官家祖坟免于被平的特权一件合理合法的外衣。但不管这件外衣多么花俏,也难掩官员玩特权的本质,也暴露了这场平坟复耕行动的虚伪性,其他的就不必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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