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教师节表彰应有民办教师一席之地
(2012-09-09 12: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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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教师节表彰应有民办教师一席之地
从教书育人这点而言,公办与民办教师肩负的责任使命和付出的劳动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两者所获得的薪金待遇渠道有所不同而已,公办来自财政拨款,民办来自企业资助,但这并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即他们都是劳动者,都是纳税人,都在为当地财政纳税,因而民办教师有权与公办教师那样享受政府专门为教师节准备的公共奖励资金。
虽然200元慰问金并非是个大数目,但对首次获得这一慰问金的民办教师而言,其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至少让他们觉得自己获得了与公办教师同等地位,自己的劳动得到了政府的承认。不仅如此,地方政府扩大表彰奖励范围,首次给民办教师设立园丁奖、先进奖,给予200元慰问金,还彰显了政府支持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心和打算。正如香洲区教育局局长谢建三所说,“民办学校是香洲区教育的短板,所以要均衡教育,首先要从公平对待开始。”不仅香洲如此,民办教育也是各地区教育的短板,政府应该予以大力扶助。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这可是纳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了的,纲要特别强调,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同时规定,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今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重申了上述要求,并强调指出,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所以说,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理应有民办教师的一席之地。
在肯定香洲区和南山区首次将民办教师纳入教师节奖励范围的同时,也不能不遗憾的指出:受表彰的民办教师还是太少甚至没有(香洲区好像只发慰问金,没评民办教师先进,在“南山十杰教师”中也似乎没民办教师的身影),希望在明年的教师节表彰中,两区也能按一定比例评比民办教师先进个人,除了给予奖金,还得给予大会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