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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新“24孝”行动标准为何不待人见
据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崔淑惠介绍,2012—2013年度,“心系老年—孝心工程”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15个城市,免费发放孝心宣传册,宣传新“24孝”行动标准的内涵、传唱新“24孝”歌曲和童谣,倡导“新24孝”行动,号召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孝老”,使老年人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据此可知,三部门决心要采取运动式手段用行政手段推行新版“24孝”行动标准了。接下来还会有什么进一步的行动呢?按照运动式的推进办法,15个城市的相关部门会配合三部门的行动,制定进一步的推进措施,如制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区分孝子与不肖子孙的标准,评出年度孝子和不肖子孙,分别给与奖惩,号召全社会向孝子学习,然后参照古代举孝廉的办法,推荐选拔孝子做领导。
我所忧的正是这点。这些年一些地区借鉴古代的“举孝廉”制度,规定不孝者不得为官。山西河津市前年出台“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不孝敬父母者不得担任局级领导,在职的不能提拔重用。(2010年9月14日《山西晚报》)河北魏县则提出“德孝治县”的理念,规定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予考虑。(2010年12月28日中国新闻网)两地推出的新版“举孝廉”制度遭到了广泛质疑,认为这是在《干部任用条例》之外擅设用人标准,有以个人好恶(魏县县委书记就是个公认的孝子)决定干部命运之嫌。
对于那些准备或者已经在推行“举孝廉”制度的地方而言,三部门的行动计划正中下怀,不但会积极配合三部门的行动,而且还会把新“24孝”行动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依据来考评干部,这样,很有可能给那些投机分子提供钻空子的机会,平时不孝,临到选拔时,对照标准,创造条件,装出副孝子相,做戏给人看,最终凭“孝子”实则为“假孝子”的身份涉足仕途。
这样的结果,三部门想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