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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港媒高调播报梁宅清拆给内地的启示

(2012-06-26 16: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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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港媒高调播报梁宅清拆给内地的启示

 

据香港媒体报道, 6月25日,香港候任特首梁振英山顶豪宅余下僭建开始清拆。大批记者在现场拍摄,甚至有媒体租用6台吊臂车拍摄清拆情况。

  这样的报道架势,换得一般人肯定受不了,说不定就会以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对媒体提出起诉。但我从相关报道获悉,梁振英对此并无异议,更没予以拒绝,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香港候任行政长官。

   从中我悟出了三点可资内地借鉴的启示:

其一,官员应正确看待隐私权和名誉权。毫无疑义,这样的报道方式肯定有损梁振英的名誉,但可贵的是,他非但没打算提出名誉权诉讼,而是在接到媒体举报后,迅速拆除了违章建筑并向公众致歉,随后还邀请屋宇署人员来家视察,看看还有哪些违章建筑。(6月23日《明报》)这不是说他特别大度,而是他懂得一个道理,即作为公众人物,官员不能如民众那样无保留地享受隐私权和自由权,因为他手中握有公权力,无论公私事务均关系到大众利益,故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质询和监督,这是作为官员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说,作为人民的公仆,官员对主人应抱谦恭、克制与宽容的态度。

其二,营造法治环境必须从从严治官做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理谁都懂,而且谁都会说,问题是难以做到。此番香港媒体如此夸张地报道梁宅清拆现场,意图之一就是向外界宣示,在香港,不存在法外施恩,即便候任特首违规了,也得照章处理,不得有例外。对此,内地官员也许不太好理解,梁振英无非是在住宅顶部建了个花棚而已,何必这样小题大做,穷追猛打呢?这正是法制社会的厉害之处:不但提倡法律面前官民平等,而且讲求执法必严。有朝一日,内地的吏治也能达到这个程度,则中国离海晏河清也就不远了。

其三,官员应正确对待媒体监督。相比内地某些官员对待媒体的傲慢态度,香港官员的态度尤其令人感佩。同是对待违建问题,现任特首曾荫权也遭遇过梁振英一样的尴尬。前不久,媒体发现了曾荫权以公司名义拥有的麦当劳道64号的房屋,有以大型玻璃嵌板围封客厅外廊的工程,并报告给了特区政府屋宇署,后者随即于6月1日向曾荫权发出劝喻信,要求他自行安排清拆上述玻璃嵌板。随即,曾荫权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作出回应,表示将根据劝喻,尽快清拆玻璃嵌板,并将重建符合标准的客厅外廊。曾荫权对待媒体监督的态度与梁振英如出一辙,均表示接受和配合,并用行动响应媒体监督。此种诚恳接受媒体监督的态度值得内地官员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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