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警方为何要急于拆毁警犬基地审讯室
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南阳杨金德案有了下文,其妹妹杨金芬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在此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反倒是把杨金德等人遭受酷刑的警犬基地审讯室紧急拆除,她认为这是在销毁证据。(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
该警犬基地有何特殊之处,南阳公安局要急于将其拆毁?答案就在10月10日《新快报》报道的相关内容里:根据10多名被告人的当庭陈述,杨金德他们被捕后,被送进了南阳警犬基地,惨遭各种刑罚。遭受的刑讯逼供包括:殴打、罚跪、灌辣椒水、针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进肛门双脚需腾空)等,惨不忍睹。另有两种极富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一种是把人关到特制的笼子里,露出头部,让警犬来舔脸,命名为“鬼洗脸”;另一种,是把人戴上脚镣手铐后,和狗关在一起,这被称为“与狼共舞”。杨金德就是在遭受种种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后成为瘫痪病人,以致要被人抬着上法庭接受庭审。
对警方单方面指认为“涉黑”人员进行如此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消息曝光后,立即招致网友和论者的炮轰,甚至有时评家呼吁要将这些特殊的笼子曝曝光,让人们见识一下南阳警方是怎样办案的。也许是南阳警方慑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害怕该警犬基地成为他们刑讯逼供的实物证据,坐实10多名被告的指控,成为律师提出要对南阳警方提出控诉和追责的铁证,所以急急忙忙地下令拆除这见不得人的警犬基地。这不是在销毁证据又是什么?
由此更能反证一点,即被告所陈述的为实,否则又何必急于拆除警犬基地审讯室呢?分明是心虚的表现嘛!
对当地警方而言,该警犬基地审讯室无论如何保存不得,也无论如何不能让记者靠近一步,不然那几只专为 “鬼洗脸”和“与狼共舞”特制的笼子岂非就要大白于天下?这样,明眼人自然会发出这样的质问:杨金德一案中,到底谁是真正的“涉黑”者?
笔者从杨金德等被告的法庭陈述中,尤其是看了其辩护律师杨大飞的相关博文后,基本认定,身为南阳市第四届政协委员且嗜书如命的杨金德“涉黑”的可能性很小,更不可能成为黑社会的老大。法院之所以将该案作为“涉黑”案审理,就因为他与法院过不去,组织发动员工去法院讨说法和进京上访。对此,辩护律师的意见是,奥奔公司的员工到法院找陈红占、渠涛二位法官了解被执行情况,并无不妥,也并非无理取闹。其次,奥奔公司员工到达法院时法院已经下班,未影响法院正常工作,也未给法院造成严重损失,认为杨金德及其他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注意,这可不是杨大飞律师一人的辩护意见。据当地媒体报道,针对公诉机关指控,32位来自北京和郑州的律师逐条辩驳,均作了无罪辩护,但无一被法院采纳。此中内情很复杂,杨大飞在自己的博客中有所披露,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笔者暂不转述。
从上述报道和种种迹象看,二审能否否决一审的判决结果,洗清杨金德的冤情,还很难说,除非有省级和中央纪检、政法等部门介入调查再审,方能还原事实真相,为这起“涉黑”案中的10多名被告主持公道。前提就是,由上级责令南阳公安局立即停止拆除警犬基地审讯室,保留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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