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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创建成果尚存几何

(2011-10-14 10: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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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创建成果尚存几何

 

   绍兴市轰轰烈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业已告一段落,回顾总结活动的全过程,有许多亮点值得一说,也有一些不足值得总结。要说最大的不足是什么?那就是一些创建成果得而复失。

   这些日子,笔者有意识地在观察市容市貌、市民的表现与创建时有何不同,发现当时一度消失了的陋习和常见病又开始重患了。路边摊贩又多起来了,电动三轮车又开始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了,马路市场又起死回生了,街面上的纸屑、塑料袋、果壳盒等各类生活垃圾又随处可见了,尤其难以让人容忍的是,随着戴小红帽的志愿者的消失,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甚至还有机动车越来越多,比创建前有过之而无不及。笔者不无遗憾地发现,除了矗立在大街小巷的那些红黄相间的隔离桩依然还能让人窥见创建留下的成果,其余成果差不多已经丧失殆尽了。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市民的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并没有因为创建有所提升,他们当初之所以愿意配合政府行为作出一些牺牲和让步并非出于自觉,而是迫不得已。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得归咎于政府平时对市民没有进行经常性的公民道德教育,忽略了对市民进行法规法纪及公共道德的教育培训,而是试图通过运动式的突击检查和评比达到整体提高市民素质的效果,这样,势必只能奏效于一时,难以达到恒久之效。

这样一来,如遇下一轮创建,势必会出现相同情形:迎检——创建——情况改观——创建结束——回复原样。这样,加重创建成本不说,还会有损政府威信。

说到底,创建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无非是一个公民素质的问题,假如市民具备了很高的公民素质,创建什么样的目标都能达到,反之则难乎其难。

   而要提高公民素质,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依法办事,执法必严,使市民牢固树立守法意识。我注意到,创建时挂在市区各主要街口的“乱闯红灯罚款20元”的警示牌最近不见了,不知为什么?建议重新挂上,而且要严格执法。二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政府要会同媒体、社会组织经常性地对市民进行公民教育,将之作为一项长期课题去从事,以期达到春风化雨,水滴石穿之功效。不妨借鉴北京市刚刚推出的做法,建立百万人的市民劝导队去制止不文明行为,包括违章停车、占道经营、随地吐痰等。“市民劝导队”承担的任务有五个方面,包括围绕社区环境卫生、文明建设等工作开展劝导活动;履行治安志愿者职责,开展社区治安巡逻等活动,维护地区安全;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互帮互助邻里关爱服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其主要方式是劝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详见1014日《新京报》)

作为绍兴市民,笔者非常希望绍兴市民的素质越来越高,市容市貌越来越漂亮,天天都生活在创建阶段的城市环境里,这就有赖于创建成果得以巩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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