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潍坊检方接受网络监督的诚意何在
(2011-10-11 12:21:26)
标签:
杂谈 |
王学进:潍坊检方接受网络监督的诚意何在
这么说来,这辆途锐车是买而不是送的了。可此前,潍坊市检察院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员
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回应称,大众途锐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买的”,以此证明“我们的车子是合法的,经得起事实的考验”(10月9日华声在线),现在看来,根本无须事实考验,就证明此车不合法。按照国家公务用车的标准,只有正省部级的官员才能配备45万元以上的公务轿车,王检察长的公务用车远远超过了国家的标准。
这很好,但得拿出实际行动来。
首先,要为此前的谎言向公众道歉。如果连为说谎误导网络舆论道个歉的勇气都没有,很难让人相信潍坊检方有接受网络监督的诚意。
其次,得承认给检察长购置配备途锐豪车不合法,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腐败行为。
再次,在潍坊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做出处置之前,应主动表态上缴此车,并就此违规行为请求上级处分。
最后,我想提醒一句:切不可将网络监督视为对检察工作、检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网友之所以曝光此案,实乃基于对检察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痛恨,而非出于关心爱护才无事找事曝光此事。潍坊检方也太自作多情了。见多了太多官员腐败、司法腐败的网友没那么好心,会用揭露检方的腐败行为来表达他们对检察人员的关爱之情,他们有的是对司法腐败的愤怒!潍坊检方将网络监督等同于关心爱护,从根本上颠倒了网络监督的功效,——试问,在数不胜数的“网络曝”中,有哪一起是基于网友对腐败分子的关心和爱护引爆的?
如果潍坊检方不改变此种错误认识,始终以为网络监督只是出于对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关心爱护,则就难以让人相信一点:潍坊检方能从此次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诚心诚意接受网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