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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重庆沃尔玛缘何屡罚不改

(2011-10-10 1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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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重庆沃尔玛缘何屡罚不改

 

   9日举行的重庆市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局长黄波通报,针对沃尔玛在渝企业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重庆工商部门依法对涉案门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69万元,全部实施停业整顿15天。1010日《京华时报》)

   这不是重庆沃尔玛第一次受罚了。从黄局长的通报中获悉,从沃尔玛06入渝以来就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单是今年,针对经营中的问题,工商部门先后发出94次行政指导意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7次,结果非但没能引起其管理层的足够重视,反而发生了一系列用过期板鸭加工食品销售案、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案等更加严重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以此类推,此番处罚能否收到一劳永逸的成效还难说,原因有三:

  其一,包括沃尔玛在内的众多“洋品牌”在中国所处的经商环境并没得到改善,反而有日益恶化的趋势。其突出一点是,诚信不再,商德沦丧。例子不胜枚举,无须举证。在一个普遍不恪守诚信原则经商的国度里,即便是沃尔玛这样将“诚实”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去打造的世界名企,一旦落户中国,也就难逃“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命运。假如其入以后,也秉承在美国等法治国家的诚实原则经营,必定难以盈利,也就是说,它只能适应中国的“水土”,才不会亏本经营。从众多重庆网友的跟帖中获悉,在渝的诸多本地超市存在的售假问题甚至比沃尔玛更严重。大环境使然,要使“洋品牌”不出“洋相”也难。

  其二,目前我国市场监管机制、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这为企业逃脱社会责任提供了诸多便利。譬如说,在产品安全监测上,目前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包括施行标准和检测方法等都还比较低和不科学鉴定评判程序更加粗放这样,一旦查出“洋品牌”违规经营事实,外商往往能以“产品符合中国的质量安全标准”为由逃避处罚。譬如前不久上海可口可乐公司被曝光防腐剂超标以后,外商就是以符合中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为托词规避处罚。再如普通猪肉与绿色猪肉的鉴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质监部门至今没制定下达,消费者根本无从区分,全由商贩说了算,商贩能不作假吗?

  其三,执法不力、惩处不严的执法环境纵容“洋品牌”违规经营。我从95日的中新网得知,重庆沃尔玛超市8家分店绿色猪肉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即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的冷却片猪肉于今年316日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其销售的绿色猪肉除印有检疫章外,在前腿、后腿、腹部下侧还加盖了绿色产品标志戳记。应该说,这是很容易辨认的,只要工商人员稍加分辨,就能判定真假,何至于造成今天这样的后果:将63547公斤普通猪肉当做绿色猪肉销售给市民,时间跨度长达20个月,牟取非法利益73万余元。试问,当地工商部门是怎么样在监管执法的?

从中新网的报道中似乎能得出一个印象:当地工商部门对沃尔玛的执法是很有力的,仅今年1-8月就对其违规经营行为处分了8,但有用吗?我不知8次的处理意见,只认准一点:这种处理似同“挠痒痒”,不伤皮毛;如果当初一经发现,就像此次那样,罚款269万元,逮捕责任人,将其绳之以法,它还会屡罚不改吗?还须老话重提,在处理违法外企这点上一定要与国际接轨,执行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对商家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

重庆此番处理沃尔玛一案给各地如何处理“洋品牌”违规经营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罚之下还须整治完善全社会的经商环境、监管机制和执法措施,确保用好的制度和法治环境让“洋品牌”在中国不再“出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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