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节能减排要走出“运动式整治”误区
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大考”的目标任务,河北武安、唐山等地市政府发文要求几十家钢厂限制生产,甚至出现了安平县这样的极端事例:为完成节能降耗指标,不仅居民家停电停水,医院和红绿灯也遭停电。除了河北,9月开始,广西、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对不符合能耗标准的钢铁生产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拉闸限电或提高供电价格的措施。一场全国性的“限电冲刺十一五”大运动限产战役已经打响。(9月9日《经济参考报》)
与诸多善政一样,节能减排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善政,一旦被一些地方政府执行起来,往往会走样变味。考之其原因,与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动辄喜欢搞运动式整治密切相关。在“大限”来临之前,拼命要求企业大干快上,以求促进GDP的快速增长;一旦“大限”到了,又亟亟乎下令企业限产,甚至将之提高到政治任务的高度,对高能耗企业实施运动式整治。
为了求得节能减排考核的一个漂亮数据,各地政府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要求企业增产,是为了确保政绩考核过关;下令企业减产,也是为了保证政绩考核过关。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老话:这一切都是畸形政绩观主导下的结果。殊不知,这样一来,领导的政绩考核过关了,但企业和民众的利益受损了。
凡是运动式整治都没转圜的余地,且来得猝不及防,让被整治单位措手不及,因而损失特别严重。武安市一个钢厂内部人士坦言,按照目前钢厂产能规模,一关一停,每天消耗的钱大概应该在200万元左右。一个月下来,亏损就是6000万元。唐山市迁安一个民营钢厂董事长也表示,目前企业产量被削减了近6成,严重影响了后期销售,经济损失不可估算。但因为这是市政府下达的死命令,不能不执行。
运动式整治还有一大特点,即一刀切。只要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政府部门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刀切下去,哪管这一刀下去会让企业一命呜呼,也不顾一刀砍向民众头上,会牺牲民众利益。典型的如安平县的做法,还有如很多钢厂都因为停产而让工人放了假。每人每天发20元基本生活费,一个月600元,如果正常开工,他们可以拿到1000至2000元。这些都是运动式整治带来的必然结果,因而遭到企业和职工的抵制也就不难理解。
老革命碰到新问题,节能减排作为一项新任务,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当中由于缺乏经验,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在所难免;当然,企业和职工为此承担一些损失也是应该的,这毕竟是一项事关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生死攸关的大问题,人们能够理解接受,关键是政府在操作过程中怎样做得科学合理,将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和谐统一起来,不至于如小孩玩跷跷板,一头上去了,一头下去了。
汲取此番整治的教训,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政府要引导企业制定节能减排的中长期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各个阶段,如年初、年中和年终去分段实施,不能要求企业在考核期将到时突击减排,要实行有计划减排。
二是在实施减排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转型升级虽说不易,它事关设备更新,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但实施节能减排的目的就是为了促成企业转型升级,即使困难再多,这一步也必须得走。就政府而言,应该做好配套服务,譬如制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创新,帮助企业引进人才,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等等,将好事办好。
http://news.sina.com.cn/c/2010-09-09/021521066182.shtml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