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政府不作为比蜱虫之害更可怕
因蜱虫一夜成名的河南商城县,现正笼罩在死亡的恐怖阴影之下,这种恐惧不止来自蜱虫,更来自信息公开的滞后与当地政府的不作为。此前,商城县和信阳市曾以“维稳”为由拒绝公布相关病例详情和死亡名单,也未对人们作出及时的防治宣传,更有甚者,据“蜱虫死者”家属称,至今亦未有官方人士和他们联系。(9月12日《现代快报》)
发生如此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信阳市和商城县两级政府竟如此不作为,令人瞠目。当然,说他们不作为也不全对,他们以另一种方式“作为”着,即如何以“维稳”为由实施瞒报。9月8日《新京报》披露,据信阳市卫生局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信阳市政府今年四月曾经研究过如何宣传该病,市长在专门听取了卫生系统的汇报后,得出结论,在病原体和传播途径尚未弄明白的情况下,大规模宣传容易造成群众恐慌,产生不稳定因素。市长定了调,卫生系统自然有了瞒报的底气,即使报也是上报或者漏报,就是不向公众报告真实信息。
由此“作为”造成的后果很严重,今年四月份之前因蜱虫叮咬死去的村民就不说了,就以报道中所举的四月份后的死亡病例来说,就有6月11日去世的老中医吴德正,7月3日去世的农民龚正成,7月12日发病随后去世的55岁妇女雷呈华等,3人都是商城县人,但商城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余芳说:“今年1月—9月8日,我们共向上级直报了120例病例,其中1例死亡。”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上述三人死得很冤枉,要是四月份那次会议作出相反的结论,即及时公布疫情并做好宣传预防工作,并将08年2月份卫生部印发的《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分发给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他们就不至于因误诊而死,也不至于发生大面积的蜱虫伤人事件。对此,包括当地卫生部门在内的政府机关难辞其咎,理当问责。
无论是“维稳”还是病原体和传播途径尚未弄明白都不能构成瞒报的理由,因为事关人民的生命安全,只要真的秉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政府都应迅速及时地公布疫情。但遗憾的是,凡是辖下发生负面事件,当地政府首先想到的就是瞒报,非典初发时如此,去年河南民权县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如此,前不久曝光的金浩茶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时也是如此,选择瞒报已经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习惯性的理政方式,而且理由都是惊人的一致,维稳云云。
瞒报之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二选择,原因有二:一是一些官员存在侥幸心理,如果隐瞒成功等于“遮丑”成功,此前种种防止疫情不力的过错就此一笔勾销,既保持了官员的颜面,也可以免于问责;二是即使瞒报失败,遭遇问责的概率也很小,如孟学农、张文康那样因瞒报被问责的毕竟是特例。
这就不能不说到《信息公开条例》。我对照了一下,如发生在信阳市、商城县这样的蜱虫伤人事件,完全属于条例第十条第10款要求的公开范围,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必须公开。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之信阳市和商城县两级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形,适用这条规定已经绰绰有余,建议监察机关和上一级行政机关立即插手此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http://news.sina.com.cn/c/2010-09-12/023118099750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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