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伪减负”何时才能成“真减负”
开学了,各地又传来“减负”声。自8月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下发后,宁波市教育局紧跟着重拳推出“减负令”,从“书包减重”到“作业减负”,并且开出了首张罚单——对一位违规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但“减负令”在实际执行中,一如既往遭遇了各种阻力,有来自家长的,也有来自老师的,不由人担心,轰轰烈烈的“减负”可能又会无功而返。(9月3、4、6号《现代金报》)
我对评论“减负”早就失去兴趣了,本不想评,故对省厅的新规和宁波市教育局的一连串组合拳始终报以冷眼,以为那又是一场虎头蛇尾的“减负”战。及至看到6号金报报道的最新消息,称,“减负令”不但遭到了家长、老师的抵制,甚至一些学校公然用双休日补课的方式向“减负令”示威,这样,我不能不再饶舌几句。
从教育部到教育厅再到各地教育局,“减负令”已经下发N次了,但没一次得到认真执行过,所谓“减负”早已沦为“伪减负”了。此种原因,除了人所皆知的升学压力和就业压力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令不行,执行不力,教育部门自身下不了狠心、决心,总是将惩罚的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样“减负令”又哪能见效呢?
就以此次开出的首张罚单来说,教育局虽然对违规布置作业的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但没对其所属学校提出警告。尤其是对学生举报的那些在双休日补课和在义务教育阶段分快慢班教学的学校网开一面,则给人有抓小放大,避重就轻的感觉,“减负令”就不能给违规者以切实的威慑作用。
解铃还须系铃人,教育部门除了难以改变就业压力外,其他诸如学业评价、办学标准制定甚至升学机制和中高考制度的改进,其权限都掌握在教育部门的手中,更何况推进“减负”工作了。就目前形势而言,包括宁波市在内的全省各地市县,只要严格落实执行省厅刚颁布的《通知》精神,做好减负“新6条”工作,严惩违规,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除了加强对违规办学行为的通报批评外,严明对违规办学行为的纪律处分,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即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学校及校长本人,在学校年度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教师,在年度考核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就有希望将“伪减负”变为“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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