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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武汉市消协缘何“自摆乌龙”

(2010-04-22 10: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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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武汉市消协缘何“自摆乌龙

 

   421 日,武汉市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推出《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这样一来,备受各地消协和消费者诟病的谢绝自带酒水等餐饮业潜规则,自51日起,在武汉就要成明规则了。(422日《长江日报》)

   消协是消费者自己的组织,其基本职能是受消费者的委托维护消费者群体的利益,是消费者当仁不让的“娘家人”假如偏离了这一立场,那么消协也就没了存在的意义,消费者迟早会不认它这个“娘”。围绕酒店是否有权“谢绝自带酒水”的争论由来已久,争论双方壁垒分明,一方是广大消费者,持反对意见,另一方是酒店,持赞同意见,作为第三方的消协则基本站在消费者立场,支持消费者。迄今为止,除了武汉市消协,我尚未发现全国有哪个地方的消协公开支持酒店,并且还要发文对此加以“规范”的,真是破天荒。

让人纳闷的是,半年前,武汉市消协还在披露武汉餐饮行业九大潜规则”中,将谢绝自带酒水排在首位,并就此发布消费警示和点评,鼓励消费者大胆说”,而今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一屁股坐到餐饮业那边,转而为酒店老板说话了武汉市消协踢出的这记“乌龙球”让人大跌眼镜!显然,消协此番“自摆乌龙”不是因为技术粗糙,也非误打误撞,而是大有来头。

    且看武汉市消协秘书长肖汉超解释,这是重新思考的结果:餐饮经营是个高风险行业,允许自带酒水、食品,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谁对此负责?既然如此,如果有餐饮企业愿意让顾客自带酒水,那么向顾客收取开瓶费也是理所应当。(见22日《楚天都市报》)哦,就因为这个缘故!原来消协仍然是站在消费者立场考虑,谢绝他们自带酒水,目的是保护他们的人生安全:万一消费者带去的是假酒,喝坏了身子怎么办?不排除有这个可能,但即使有也是个别,绝不会是普遍现象。当然,如果确认消费者是喝了自带的酒水中毒,他们也不会不讲道理,死乞白赖向酒店索赔。另外,消协凭什么肯定酒店供应的酒水就一定是货真价实呢?这些年,媒体报道的酒店供应假茅台的消息还少吗?

秘书长的解释难以服人。那么,到底是什么缘故让武汉市消协完成这漂亮的180度大转身呢?恕我不才,我倒还真看出了一点门道。各位看官留意没有,上述《规范》是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三家共同制定推出的。我不说大家也知道,餐饮业协会是酒店的“娘家”(个私协也是),消协是消费者的“娘家”,在围绕“谢绝自带酒水”的争议上,彼此观点对立,旗帜鲜明地维护己方所代表的群体说话,而今,这对“冤家”怎么成了同一战壕里的战友,尽释前嫌,握手言欢,共同为餐饮老板代言,这中间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利益博弈和条件交换,外人不得而知。不会没有玄机和猫腻吧?反正我是不相信肖秘书长的解释的。

当然,这样一来,全武汉市的餐饮老板可开心啦,只是苦了全武汉市的消费者,自51日起,他们就要丧失一部分消费权益了,而且还失去了一个维权的所在,“娘家人”已经翻脸不认人,他们如再去消协诉苦,那只会自讨没趣。哈哈,从此后,在武汉,“谢绝自带酒水”的争论尘埃落定,你们别争了,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合理合法,酒店就更可以放心大胆提高酒水的价格,消费者就等着挨宰吧!

 http://news.sohu.com/20100422/n271663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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