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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武大怎样才能做得合理又合情
笔者认同这一观点。说其合理,盖因为张是武大兼职教授,其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合同中写明不享受校内教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同时,明确约定薪酬中已经包含医疗保险等费用。况且自2006年张教授重病入院后,学校仍旧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发放其薪酬用于其医疗和家属生活,截至今年10月,学校除补贴16.5万元用于治疗外,已经垫付医疗费用68.6余万元。这样,在今年4月30日聘任合同到期后,武大终止聘用合同是合理的。对此,大家能理解。
再说武大之所以被人指责不仁不义的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学校选择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在一个错误的地点、采用错误的方式,向张教授传达上述决定。在病人病危之时传达终止聘用合同,等于给病人最后致命一击,太过绝情,难怪张教授知悉后“面色大变,老泪纵横”;千不该万不该,武大不该到病房里面去传达这一决定,那等于法官在法庭上向罪犯公布死刑判决一样,太残忍了;还有,学校完全没必要如此兴师动众,派了人事、组织、学院、校医院4个方面的人员当众向他传达这一决定,这样做,似乎要给他造成这种印象:终止你的聘用合同,是学校各部门统一研究后集体作出的,因而没回旋转圜的余地。此乃不合情。
其次也是最主要的是联系张教授的原单位,如果他是海归人才,应该与其国籍所在国取得联系(国外的医保制度一般都很完善,张教授不可能不参加当地的医保),尽快落实他的医保费用。这样,既能减轻学校的负担,也能保证病人的医疗费用,解除家人的后顾之忧。报道没披露学校是否做过这方面的努力(可能做过也可能没有,或者做过但没做通),结果选择了一种最不明智的方法,垫付了60多万还不讨好,最后还因为与病人终止聘用合同遭致众人的谴责。你说傻不傻啊!
现在武大既然错过了把事情做得合情合理的机会,剩下来能做的就是如何妥善解决好张教授的后续医疗费用问题,是一概不管了呢?还是继续垫付?两者都不妥。最佳选择还是与张教授所在单位取得联系,落实其医保问题,督促其正式单位履行起责任来。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17/041319061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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