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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为什么要救“猫坚强”
可以肯定,人们之所以那么关心“猫坚强”,显然是受了06年那起轰动全国的“虐猫案”的影响。黑龙江一位中年女性用高跟鞋把一只小花猫的头踩得粉碎,此事经网站曝光后,受到了网友的强烈谴责,随后,迫于强大压力,女主角王珏发表了道歉信,并遭到开除公职的处分。此案的最大价值在于,它成就了一则启蒙文本,完成了对公众进行一次生命伦理教育。自此后,猫的地位在人的心中有了很大的提高,让很多人懂得了要善待一切动物生命的道理。
迄今为止,我国尚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动物保护法》,这样在涉及如何对待家养动物的问题上无法可依。譬如“猫坚强”不属珍稀野生动物,人们大可不必对其生死那么在乎,因为它不属于法律保护对象。也就是说,记者和消防人员动用不菲的公共资源报道和营救“猫坚强”并非基于法律的需要,而是基于一种更高意义上的人道需要。正因为此次营救是自发、自愿,不计报酬,故显得格外珍贵,值得称道。
如果德国人史怀泽仍在世,得知此事,一定会大加赞赏。这位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的学者将普通伦理学所限定的关系从人扩展至生物、世界与宇宙,告诉人们,凡是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为此,他提出了一条解决人生与世界问题的道路,试图摆脱这样一种必然性的困境:为了保存我们的生命,必须以牺牲其他生命为代价,故此因伤害、毁灭生命而不断犯下罪过。史怀泽用他青年时的经历来说明:必须祛除冷漠与漫不经心,常常保持敏感和同情,并持有这样的信念,即只有在不可避免的必然条件下,我们才可以给其他生命带来死亡和痛苦。他告诫人们,“我们不仅与人,而且与一切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生物发生了联系,关心它们的命运,在危难中救助它们。”
此次消防人员将处于危难中的“猫坚强”营救下来,媒体又再次不惜版面报道了营救过程,“猫坚强”所得到的待遇甚至超过了人的待遇,这样不仅让自始至终关心其命运的市民,也让更多的人众受到了一次敬畏生命的伦理观教育,并促成大家树立这样一个信念:不能对任何处在危难中的小动物无动于衷,就像不能对跳楼民工漫不经心甚至冷嘲热讽一样,生命不分卑贱高低,要时刻保持对生命的敏感和同情,如此,人与人,人与动物结成的生命共同体才能抵御一切来自自然和人类社会的恶势力的侵袭和摧残,永葆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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