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花767亿元抗震救灾款才让人放心
(2009-08-12 15: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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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学进:谁来花767亿元抗震救灾款才让人放心
可这笔钱总该花出去,总该由人来花。由地方政府来花不放心,那是否像邓国胜说的那样委托外包给民间组织就放心了呢?我看未必。道理有三:
其一,民间组织并不完全姓“民”。据民政部最新统计,全国各类民间组织为31.97万个。它们虽说是民间组织,但并非像国外的那样纯粹是民间团体,大多是官办或半官方办的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成立的前提是找到一个业务主管机关,而其唯一合法代表就是政府机构及其授权的组织。如刚刚在爆炒的河南荥阳市要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的消息就很能说明问题,文件规定,这些组织大都设置在各乡镇、各局委、街道办事处等,由这些部门的正职兼任负责人。也就是说,民间组织从组织申请、机构设置、领导配备到活动开展,均在政府掌握之中,故其一样难以完全取信于民。
其二,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管理混乱。表现为加强民间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到位,没有建立起分工明确的指导体系,缺乏必要的组织领导机构。因为性质不明,领导由官派的,也由民选的,人员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还有为数不少的离退休人员,可谓鱼龙混杂。人员的工资、福利既有上拨的,也有靠自收自支解决的。从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如管理涣散,争名夺利,内耗严重,财务混乱,贪污腐败等大大影响了其公信力,尚不足以承担起自主支配捐赠款的神圣使命。
其三,尚未形成对民间组织的监管机制。这种监管包括业务监督、执法监督和群众监督,从目前情形看,三者都不具备。有些民间组织虽然挂靠在业务主管部门,但后者往往“重办轻管”,对民间组织不关心、不支持,更不会去监督其资金运作。试问,将捐赠款交给民间组织去花,捐赠者会放心吗?
当此民间组织尚未发育成熟之际,邓国胜的设想是不现实的。说来说去,还是由政府去花较合适,前提就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邓国胜团队的调研只完成了一半任务,更艰难的调研任务还在后头,即调研流向政府财政专户的80%捐赠款怎么花、花在哪里。毫无疑义,这后半程的调研肯定比前半程更有价值,只是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个决心和打算。
http://news.sohu.com/20090812/n265889353_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