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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花767亿元抗震救灾款才让人放心

(2009-08-12 15: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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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谁来花767亿元抗震救灾款才让人放心

 

    截至今年430日,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总数达到了767.12亿元,那么,这些钱物流向了哪里?最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支团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研,结论是,这些来自公众个人或企业腰包的钱,极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该团队负责人邓国胜说,“这不是方向。”在他看来,方向应当是小政府,大社会,是政府从垄断走向适度开放。他反问道,为什么不把这些资金拿出来,委托外包给民间组织,从而激发社会的活力呢?812日《中国青年报》)

    这一调查结果够刺激人的神经的,众多网友纷纷表示,他们再不会做傻子了,今后将拒绝捐款。此种表示源于他们看到此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流入政府财政专户的善款十有八九不是被挪用就是被贪污了,真正用到抗震救灾上去的只是极少数。事实也许不是这样,但当政府的公信力随着一桩桩贪渎案件的相继发生不断下降的情况下,要想让公众相信捐赠款百分之百能用到灾区也难。这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善款一旦到了政府手里,结果就难说了。地方政府如此这般不能取信于民够悲哀的。

可这笔钱总该花出去,总该由人来花。由地方政府来花不放心,那是否像邓国胜说的那样委托外包给民间组织就放心了呢?我看未必。道理有三:

其一,民间组织并不完全姓“民”。据民政部最新统计全国各类民间组织为31.97万个。它们虽说是民间组织,但并非像国外的那样纯粹是民间团体,大多是官办或半官方办的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成立的前提是找到一个业务主管机关而其唯一合法代表就是政府机构及其授权的组织。如刚刚在爆炒的河南荥阳市要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的消息就很能说明问题,文件规定,这些组织大都设置在各乡镇、各局委、街道办事处等,由这些部门的正职兼任负责人。也就是说,民间组织从组织申请、机构设置、领导配备到活动开展,均在政府掌握之中,故其一样难以完全取信于民。

其二,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管理混乱。表现为加强民间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到位没有建立起分工明确的指导体系缺乏必要的组织领导机构。因为性质不明,领导由官派的,也由民选的,人员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还有为数不少的离退休人员,可谓鱼龙混杂。人员的工资、福利既有上拨的,也有靠自收自支解决的。从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如管理涣散,争名夺利,内耗严重财务混乱贪污腐败等大大影响了其公信力,尚不足以承担起自主支配捐赠款的神圣使命。

其三,尚未形成对民间组织的监管机制。这种监管包括业务监督、执法监督和群众监督,从目前情形看,三者都不具备。有些民间组织虽然挂靠在业务主管部门,但后者往往“重办轻管”,对民间组织不关心、不支持,更不会去监督其资金运作。试问,将捐赠款交给民间组织去花,捐赠者会放心吗?

当此民间组织尚未发育成熟之际,邓国胜的设想是不现实的。说来说去,还是由政府去花较合适,前提就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邓国胜团队的调研只完成了一半任务,更艰难的调研任务还在后头,即调研流向政府财政专户的80%捐赠款怎么花、花在哪里。毫无疑义,这后半程的调研肯定比前半程更有价值,只是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个决心和打算。

http://news.sohu.com/20090812/n265889353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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