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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什么要紧急下发一则让人看不懂的通知

(2009-08-03 09: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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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教育部为什么要紧急下发一则让人看不懂的通知

 

   针对北京夏令营连续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教育部82日晚间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暑期举办学生集中活动时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83日新华网)

   单从文字表述上看,“非必须、不举办”拗口得紧;如再从文意上看,似乎更加费解。为此,众多网友纷纷表示,看不懂,笔者也是。既然有“非必须”,那就有“必须”。请问,哪些集体活动是“必须”,哪些又不是“非必须”?通知没有举例,也没有界定,因而是否属于“必须”,全由举办人说了算。试问,哪一家主办方会自认举办的集体活动是“非必须”的呢?我看不会,他们可以列举种种理由,证明活动是百分之百“必须”的。

譬如说,假期补课算不算“必须”,——假期补课毫无疑义属于学生集体活动,而且其传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几率一点不比夏令营低,教育部也许会说属于“非必须”,应该停办(有三番五次的禁令为证),但举办方会说“必须”。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在下发的禁止补课的通知中写道:“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课外在面对媒体的质疑时,对方给出的补课“必须”理由是:一是有效教学时间的缩短”;二是“教学容量科目和容量增加理由不可谓不充分。7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此消息后,舆论哗然。随后,西安市教育局又下发通知申明,包括新初三、新高三在内的所有中小学校,暑期均不得安排补课。(730日《西安晚报》)你说,这假期补课到底算“必须”还是“非必须”啊?!

我举西安这个典型例子,意在说明,无论举办夏令营还是组织补课,只要举办方愿意,都可以举出十足的理由证明其“必须”,当然也可以像西安市教育局那样因为扛不住舆论的压力,就以一个最简单的理由“以确保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出尔反尔,推翻此前的规定,文章好做得很。

那么,教育部何不以“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名义,下发一道禁令,严令全国各地禁止举办学生集体活动,偏要下发这样一道莫名其妙的紧急通知呢?我分析,原因有:一是这些集体活动确实存在意义大小不同的区别,可办可不办;二是教育部开始时低估了流感疫情对学生集体活动将会造成的威胁,等假期过去一半,各地集体活动(包括补课)早已开展得如火如荼、且流感疫情已经出现的情况下,再下发紧急通知,只能算是亡羊补牢,下手已经迟了,故不能不手下留情;三是教育部应该清楚,即使现在下达一则紧急禁令,也无法真正叫停假期补课等集体活动,因为教育部没这样的权威,做不到令行禁止,与其再一次自取其辱,还不如下发这样一则让人看不懂的通知,让“你们自己去猜想”。

这些天,我接触了几位教师朋友,他们表示:暑假结束了,又到给学生补课的时候了。听得出,他们没牢骚,也不想拒绝补课,更多的是一种无奈。他们虽然清楚,补课是不允许的,因为有教育部的通知在,但他们更明白,补课是“必须”的,而且即使你举报上去,上面也不会认真来查的,还不如按照学校的安排,给学生补课挣点外快来得实在。就这样,中国教育在一级忽悠一级、一级不对一级负责中走进死胡同,教育部的形象和公信力也在下发的各种通知禁令中逐渐下降,此次则干脆用“非必须、不举办”这样的模糊概念来忽悠下级和公众,结果除了使自身形象受到更大折损外,收不到多少实际效用。不信,等着瞧。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3/003618349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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