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民师法制班是罪恶的
湖北房县建有一个全国独一无二的民办教师法制培训班,它是专门针对那些被清退的且敢于越级上访的不听话的民办教师设立的。该法制班诞生于2005年3月1日,建在几十米高的土山上,用两人高的高墙和铁门与外界隔绝,有专人给学员进行封闭式的法制培训。熟悉当地政情的人士介绍,被培训者学习时间从8-10天不等,培训内容还包括电焊、搬砖,用以“加深巩固”。最近一期开始于2月18日,有7名学员,大多是50岁左右的老民办教师。据悉,只有写了悔改书的教师才可走出培训班。(2月26《南方周末》)
在切入正题之前,必须先声明一句,凡是进入培训班的民办教师,没有一个是刁民,也没任何理由认定他们是法盲。他们所有过错在于,站了一辈子讲台,临到可以转正之际,其名额被当地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亲属和司机占用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迫不得已走上了慢慢上访路。他们既没有胡搅蛮缠,更没有打砸抢,无非是为了讨个说法,祈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而已。事情就这么简单。
可房县当局为何要别出心裁专设一家民师法制班,来对付这些穷得叮当响、做了一辈子民办教师的可怜人呢?说穿了,就是因为当地某些官老爷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用手中掌握的专政机器,任意制造一个名义,肆无忌惮地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好一个民师法制班,其实就是看守所,拘留所。名为“法制培训”,实乃对他们进行专政。这与软刀子杀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要卑鄙。为了达到震慑、威胁、教训的目的,先捏造一个罪名,“越级上访”,然后名正言顺对他们实施隔离培训。这与去年12月8日《新京报》报道的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当作精神病患者抓回送进精神病院实施强制治疗,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简直是同一个师傅教出来的。
就像将孙法武当作精神病患者的人自己就是精神病人一样,将被清退的民办教师当作法盲送进民师法制班接受培训的人才是真正的法盲。因为他们连最最基本的宪法条例都忘记了,宪法第三十七条这样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当局无端将民办教师送进培训班隔离培训,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更有甚者,教育局领导安排职工的亲戚进入教育系统,挤占转正名额,还厚颜无耻地说,教育局领导职工的亲戚进入教育系统很正常,领导们对教育的贡献挺大,“他们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仍有权这样做”,这是明目张胆地违反当年国务院下发的32号文件精神。所以说,最应该接受法制培训的恰恰是房县掌握着专政大权的某些官老爷。
笔者百思不得其解,在这全国上下都在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在共和国的土地一角,居然会存在专门用来对付人见人怜、苦不堪言的民办教师的民师法制班这样的怪胎,这与其说是法制的耻辱,毋宁说是一场人道灾难。民师法制班是罪恶的,必须尽快铲除。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02-26/103917293500.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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