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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孔里看人:因“小”失“大”

(2008-10-27 14: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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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门孔里看人:因“小”失“大”
  
   为了加强管理,四川南充一中忽发奇想,经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在每个女生宿舍房门上打一个观察孔,生活老师无需开门,通过观察孔就能看清宿舍里女生起居和守纪、违规情况。此举引发一些女生的不满,一位女生廖蓉(化名)通过南充市长热线投诉说:“学校在每间女生宿舍房门上打了个观察孔,我们在宿舍里的一举一动都有着被人偷看的感觉!”(10月27日《华西都市报》)
    这招真够损的!但比起武汉某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绝招还不算最损的。据2004年3月1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某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为抽查学生是否违规使用电器,校方在女生寝室门上都留了一个小孔洞,可以从外朝里察看,管理人员(男性管理员较多)只要凑近小孔,对寝室内女同学的活动情况便可一览无遗,故此女生都说:“小孔让我们很不自在!”南充一中考虑到女生的特点,目前已作出决定,有配偶的女教师将搬出女生公寓,同时今后严禁包括家长在内的男性进入女生公寓。这样至少可以保证不让男性看到女生宿舍的秘密。
    相比武汉这所学院允许男性管理员观察女生宿舍,南充一中的规定更加人性化了。这也难怪,前者开始在门上钻孔时,刚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14日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不仅单指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也包括人的隐私权。彼时,人权观念尚未深入人心,武汉某学院才会出此损招。
    南充一中正是顾忌这点,才作出限制男性进女生宿舍的规定(管理员当然百分之百是女了),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尽管如此,此举仍然涉嫌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去别只在于观察的主体不同而已,前者允许男性看,后者只允许女性看,但都无法改变看的性质即偷窥。是偷窥必定涉嫌侵犯隐私权,法律没有规定,男偷窥男、女偷窥女均不算涉嫌侵犯隐私权。即使校方以便于管理为由为在门上钻孔辩诬,也难逃侵犯女生隐私权之实。
    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说服教育和严格科学的管理,促使学生遵守就寝纪律,而是用这种“偷窥式”的管理办法来迫使女生就范,这只能说明校方教育无方,管理不善,结果是贻人口实,徒增笑柄而已。
   最后,我要奉劝南充一中的领导,门孔虽小,权利却大,凡是涉及学生权利的管理行为,都要三思而行,切不可用高尚的理由做出为人不齿的小人之举。所谓管中窥豹,管理人员固然能够窥一孔而见全豹———女生所有的起居情形,但外人何尝不可以透过该校之管理“一孔”,看到该校管理的蹩脚和人权意识的缺乏。此乃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http://news.sohu.com/20081027/n2602633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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