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中心岂可如此漠视于芬的实名举报
(2008-10-26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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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学进:游泳中心岂可如此漠视于芬的实名举报
作为曾经的国家跳水队副总教练,于芬通过正当渠道,向国家体育总局举报这么严肃重大的问题,居然等来的是这样的回应,于芬包括我等普通纳税人完全有理由认定其不是正式的反馈。这样的结果加上李主任那文革式的答复,不禁让人大惑不解:国家体育总局包括游泳中心到底有没有制定举报奖惩制度,是哪个部门在负责处理举报事宜?按理说,体育总局设有纪检监察机构,这类举报应该由他们负责处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机构现在都在鼓励实名举报,且都就反馈时间和渠道制定了一系列规定,难道体育总局里面的纪检机构是干吃饭的吗?9个月等不来一纸反馈,以至要靠一篇博文重提此事,这事本身就极不正常。事已至此,纪检人员和李主任该如何作答?
此前,坊间盛传游泳中心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照此看来,此传言看来是真的了。由一封实名举报信的遭遇在,这就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在奖金制度的制定及落实上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论者的感情天平自然就倾向到于芬这边,相信她所举事实是真的。在中心领导人没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于芬举报是虚的情况下,再怎么用大帽子和大棒来吓人,只能自证其心虚和无理。
由分赃不均引发的这场官司,让公众看到了摘下奥运光环后的一些体育部门不可对外人道的内幕,从而引发公众对举国体育体制的深层次思索:原来我们纳税人上缴国家的钱是这样被人不明不白分摊了的,不禁要问,既然于芬要用实名举报的方式追回属于她的那份奖金,那么,我们纳税人难道就不该追问运动员和教练员几十万、几百万的奖金是怎么来的,是怎么分配的?游泳中心尽可以对于芬的举报置之不理,但不可以不回答广大纳税人的质疑。
http://news.qq.com/a/20081026/0001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