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师,弑师,又闻学生弑师
(2008-10-24 1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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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学进:弑师,弑师,又闻学生弑师
又一位老师惨死在自己的学生手中!事发地点在浙江丽水缙云盘溪中学,时间是10月21日下午;疑犯是盘溪中学初中九(3)班的年仅16岁的丁某,被害人是其班主任潘某;事发原因是,20日这天,潘老师发现丁某逃课去网吧上网,第二天与丁某一道去他家家访,丁某不高兴;事发经过是,丁某谎称家长在山上,将老师骗至山上一无人处,将老师推下悬崖,后又用绳索把她勒死。(10月24日《青年时报》)
就在3天前,10月21日《三晋都市报》报道了10月4日晚自修发生在山西朔州二中学生杀老师的惨剧:16岁男生李明(化名)没任何理由就残忍杀害了刚参加工作的班主任郝旭东,为此,笔者撰文《谁来保护教师的生命权》呼吁增加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的法律条例。不曾想,时隔三天,又惊悉学生弑师案。杀人者同是16岁的少年,被杀者同是刚来不久的班主任,且都没有杀人的充分理由。这就促使我从另一个角度反思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到底为什么,教师的生命在这两位学生眼里形同蝼蚁,说杀就杀,毫不足惜?这两位班主任既没对他们辱骂、体罚,也没驱逐他们出班级,他们何以会对老师动杀心?从李明的《死亡笔记》可知,他是恨乌及乌,由痛恨整个教育制度到痛恨每一位老师,所以那天晚上,他必定要弑师泄恨;而丁某则是反感老师干涉他去网吧,不希望老师去他家家访,实则就是不满学校限制他们自由的各种规章制度。说穿了,两位学生痛恨的并非他们的班主任,而是整个学校环境和教育制度,再进一步说,可怜两位班主任(当然也包括这两位学生)成了现行教育制度的牺牲品。
人们不必奇怪,两位学生何以对老师充满了无缘无故的恨,直至手刃老师,其实恰恰是有缘有故的恨——恨学校环境和教育体制,导致他们恨一切执行学校制度的所有老师。在这两起弑师事件中,老师成了现行教育体制的替罪羊。大不幸啊大不幸!作为同道中人,我要对惨死的两位老师致以最深切的悲悼,并且要再次提醒人们注意当前的教育生态,反思现行的教育体制。
行文至此,请允许我介绍一则绍兴的习俗:旧时,刚生了小孩的人家,家长先要把小孩的手脚吊起来,再用布裹实,半个月后再放开,说这样一来,孩子大了就不会“热作”(调皮的意思)。现在的教育与此颇有几分相似。学校先是设定一个目标:不“热作”即听话,再是用不胜其烦的校纪校规把学生的所有行为和兴趣全部纳入一个模制中,予以“精细化”管理,如有违反,轻则挨批,重则处罚,主旨就是一个,即把学生训练成应试教育的机器。这一道道禁令仿佛就是一根根捆绑婴儿的绳索和布条,将学生所有的生命通道都封死了,什么个性发挥,能力展示,统统成为一句空话。
生命需要有逃逸的出口,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是生命力极其旺盛的时期,他们好动,爱玩,兴趣十分广泛,此时如果用严丝合缝、密不透风的十不准、十禁止的校纪校规束缚他们的自由,自然就会激发他们强烈的逆反心理。有道是,金字塔尚需在石块与石块之间留出空隙,何况是活生生的人。奔突的生命犹如地层深处的岩浆,它们四处冲撞,上下突击,为的就是寻找一处出口,如地幔太厚,地壳太硬,一时找不到,其破坏性能量就会越积越大,最终就会引发地震或火山爆发。上述两起学生弑师,似可作如是观。
且不说中国古代未曾听说学生杀老师的,就是国外也少有听闻中学生杀老师的,那是因为国外的教育环境宽松,处处照顾到了学生的天性,绝不像我们这样对学生实行“活埋式”教育。据一位教师友人说,这几天他们正在接待一批来自德国一所结对学校的师生,按照行程,本周二上午这批德国学生插到各班与中国学生一齐上课,结果只上了一节,他们就受不了,跑到操场上踢球去了(据说,球技还特棒)。他们那里上午九点半上课,下午一点半放学,哪像我们一天上十几节正课,还有四五节自修课。上课时的宽松度更不要说了。刚刚他在电话里告诉我,23日晚两校学生联欢,德国学生人人上台,且吹拉弹唱,无所不能。德国学生不但学得轻松,活得更是潇洒。这样的学生会杀害他们亲爱的老师吗?两相比较,当不难找到中国教育的病灶所在。
如此看来,单是指望靠法律保护教师的生命权还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只有当教育把学生当作人而不是考试机器来培养,在保障学生的生命通道得以畅通的前提下,教师的生命权才有保障。
http://news.sina.com.cn/s/2008-10-21/073016493379.shtml
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08-10/24/content_1588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