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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后的难题

(2008-07-31 11:11:38)
标签:

教育

王学进:解读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后的难题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会议提出了四点要求,其中第三点最引人注目: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7月31日《人民日报》)

    此项规定,对广大外来民工及其子弟绝对是个福音。规定很明确,此后,外来务工子弟将与城市孩子享受同等的教育待遇,这必将进一步推动城乡教育公平。笔者在为此项善政额手称庆时,也对该项善政能否得到顺利实施不无担忧,以为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工作的难点和关键恰恰就在于能否解决好民工子弟的就学难问题。从现在一些城市制定出台的民工子弟入学政策及实施情况分析,窃以为,有三大难题必须予以正视和解决。

   其一,在民工子弟入学问题上还不能做到“零门槛”,各种名目的设限所在多有。一些外来人口集中的城市,譬如杭州市,现有的教育资源已饱和,加上外来人口子女就读的数量以每年20%的比例增加,其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这样,政府就势必要设限。如根据有关规定,要在浙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民工子女,必须是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在流入地(县级)已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能提供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而杭州市2004年11月出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的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即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约一年以上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并支付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等。这些障碍该不该设?怎么设?或者干脆破除?都需要考虑。入学门槛不除,则何来免费一说?

    其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民工子弟的入学问题虽能保证教育的初始公平,但很难弥合深层次的教育不公难题。最突出一点就是歧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学校担心接受民工子弟过多,会影响学校生源和教育质量;二是城里孩子不愿与他们同座、同玩、同学习;三是城市学生家长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偏见,认为孩子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起学习有失身价,会影响孩子成长,甚至为此而转校。这些问题不解决,即使免除民工子弟的学杂费,也很难保证义务教育精神能得到落实。

    其三,贯彻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的决定必须在经费安排上有一个制度支持。具体地说,就是民工子弟流出地和流入地应该共同承担所需经费,流出地政府在财政上给流入地政府一些补充,而不能让后者独自承担所有经费。众所周知,中央政府给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每人都有经费,按理说,当这些孩子到了城市公办学校就读,这笔钱就应该转过来。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建议,中央财政应建立钱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各地报送的流入学生人数,向各地核拨转移支付经费。此建议合情合理,希望能采纳。

    如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的话,那么用制度规定民工子弟与城里孩子享受一样的教育待遇,则翻开了我国教育公平发展史崭新的一页,在这历史性的一刻,我们既要看到希望,也要正视困难,目的只有一个,把好事办好。

通讯:浙江绍兴市人民西路67号《绍兴教育》

邮编:312000

电话:0574——83028807  13967591161

信箱:wxjxc@vip.sina.com

http://news.qq.com/a/20080731/000114.htm

题目或可改:翻开我国教育公平发展史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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