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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不管”的现身能否促成增加保护教师权益的条例?

(2008-07-13 10:46:21)
标签:

教育

 

王学进:“杨不管的现身能否促成增加保护教师权益的条例?

   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授课教师杨某某并未当即制止,而是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继续上课直至下课,且没有把受伤学生及时送医院,导致一人死亡,杨老师因此被冠以杨不管称呼,不少人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7月13日《现代金报》)

   我有点替杨老师抱屈,不认为他比“范跑跑更恶劣。他不阻止学生打架且没及时将杨同学送医院肯定失职,他之遭受谴责和处罚很正常,但从当时情势及随后公安局的鉴定结果——通过尸体解剖,死者杨同学并无外伤,其死因是由潜在性疾病导致,打闹只是起到了诱因的作用——分析,这并非一起性质特别恶劣严重的打架事件,而只是一起普通的打闹事件,也就是相互推搡挤压最多也就是扇耳光打拳头,一般不可能出现打死人的严重后果,除非存在上述意外情况。

   这是因为教室的空间决定了打架学生根本难以施展拳脚,周围有同学,两人座位间的空隙不足半米,加上还只是14岁的未成年人,力量有限,即使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的伤害也是有限的,这与地震会致人死命的大不一样。杨老师正是小瞧了此番打闹的后果,才没立即阻止和施救,他应该为其漫不经心承担责任,但认为他比“范跑跑更为恶劣则未必。

   如果说“范跑跑的出现促成了教育部刚刚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入了“保护学生安全的条例那么“杨不管的出现并不能作为佐证强化制定这一条例的理由,恰恰相反,而是应该促成增加保护教师权益的条例的制定。出现“杨不管”的原因,正如当地一些教师说,除了管不住、不爱管之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不敢管。据悉,半年前,同样在吴店中学,曾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血案一名姓刘的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个手指,原因竟是前一天下午该学生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杨不管的实质恰恰暴露出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一大根本性矛盾,也可说是击中了义务教育的软肋。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别强调了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的权益被提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而至于如何保障教师的权利和尊严,则在法规上体现得不够充分,两者形似玩跷跷板,一头高一头低。有各种法规管着,加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三令五申,教师不敢对违纪学生严辞训斥,更不敢实施体罚,只能装孙子,向学生讨好求饶,求求你,好好读书吧!”“求求你,别再违反课堂纪律了!”为了少惹事,老师就算看到违纪现象,也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保护学生权益的名义下,学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正是这样一种无约束或轻约束状态,才导致当着老师的面在课堂上打架这样的怪事出现。与此相反,因为法律法规对如何保护教师的权利规定语焉不详致使许多中小学教师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常常受到来自学生家长的挑战、威胁和侵害。

   杨老师已被停职,且得了个“杨不管”的恶谥,面临行政和经济的双重处罚,外加名誉受损。虽然他是咎由自取,但我们何尝不能将其看做是现行义务教育政策下的牺牲品呢?假如《教育法》《教师法》制定有更多保护教师权益的条例,教师就能理直气壮行使管理学生之责,才能保证不出现“杨不管”第二第三。“范跑跑”的出现促成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那么“杨不管”的现身能否促成有关加强保护教师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http://paper.lifeningbo.com.cn/html/2008-07/13/content_641366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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