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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帝湖花园东王府”灰飞烟灭后

(2008-02-26 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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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学进:写在帝湖花园东王府”灰飞烟灭后

 备受关注的郑州市历史上最大面积的违法建筑“帝湖花园东王府”终于在25日下午灰飞烟灭了。经查实,“帝湖东王府”项目建设有多项违法事实:一是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二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三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四是未依法进行招标;五是未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等等。为何要对“帝湖花园东王府”两座违法建筑实施集中爆破,这是为给其他违法违规建筑敲警钟。(2月26日大河网今日安报)

   在此,我不想用“大快人心”来形容此次爆破,毕竟此次爆破来得迟了点。由此造成的各方损失并不会随着楼群的灰飞烟灭就可以一笔抹去,此次爆破的代价实在太大了点,让人一点都轻松不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会想到,既然存在那么多违法事实,该楼盘怎么还能开建得起来,为什么不能在其动工之初就勒令停工,或者根本不允许其设计动工。

  常识告诉我们,即使开发商再牛比,如果执法单位态度强硬,严格执法,他们也不可能强行违法建筑的。事实是,在2006年11月6日,郑州市执法局第一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工,施工方以负责人外出为由,拒绝停工,拒不接受调查。年3月8日,郑州执法局再次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但施工方仍置之不理,继续施工。郑州市执法局三大队在现场制止施工时,遭到围堵。最严厉的一次执法是,6月14日,监察支队下属的5个大队联合行动,出动了执法人员100多名,40多辆执法车,另外还有10名特警配合到工地执法,当场押了施工现场钢管、电焊机、搅拌机、塔吊架等施工工具。(07年11月2日中国青年报》)但最终仍未阻止开发商继续施工。

   郑州市执法局数次执法未果的原因何在?不排除这中间有幕后因素,单就执法力度而言,至少是不够有力的。对这样性质极其严重的违法建筑,光靠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是没用的,既然好整改,就可以“整改”后继续建,问题是,它根本就不能建,所以说,执法局一开始就搞错了。不是整改,而是取缔该项目。在随后的执法过程中,也是偏于疲软,似乎有“息事宁人”的意思。其实,从开发商一再抗拒执法的行动分析,已经涉嫌犯罪,执法局完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对其施行法律手段。正由于执法局的执法不力,终至于养疽为患”,直到如今,非得由正副市长坐镇才将其强行爆破。

   当然,让一座违规建筑不断坐大的原因远不止执法不力的问题,要是当初设计单位不予设计,施工单位不予施工,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谅他们有通天本事也断难得以施工。当然,有关政府部门更难辞其咎。东王府”施工工地离郑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局等诸多政府机关只有咫尺之遥,对此违规建筑不是不知道,为什么要眼睁睁地看着它拔地而起?

   现如今,大楼已经被爆破,但责任不能不追究。除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外,也要对有关部门问责。我同意网友建议,郑州市可学学广州市和北京市的经验,在查处违法建筑时采取“连坐”制度规定对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将不得提供服务;工商、环保、卫生、文化、公安、消防、产权确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产权证,否则这些单位也将受罚。如《珠海市违法建筑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协助违法建设单位进行设计的机构,初犯的,予以通报批评;再犯的,市规划局和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停止受理该设计机构的所有设计审查。我们期待能尽快看到政府的处理结果。

http://news.163.com/08/0226/12/45KIT7FQ0001125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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