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用做家务所得献爱心的义理考辩
上周四,杭州采荷中学发起了“一份辛劳,一片爱心”——为衢州山区贫困儿童捐款的活动,要求捐款不论多少,但一定要是学生自己劳作换来的。随后,记者抽样调查了该校初一年级的87名学生,结果发现,有57名学生通过做家务来赚钱,洗碗和扫地是学生们做得最多的家务项目,而抹桌子、端菜,也都让学生赚到了钱,如倒垃圾10元,叠被子5元,拖地2元、洗碗2元等。(1月14日《青年时报》)
应该说,采荷中学推出的这项活动很有创意。根据以往的经验,凡是学校号召学生献爱心,学生们总是直接向家长要,或者动用自己的零用钱,这样会降低爱心的分量,所以采荷中学发动了“一份辛劳,一片爱心”捐款活动,旨在提高活动的质量。可始料不及的是,一种矛盾掩盖了另一种矛盾,校方没考虑到,社会能为学生提供的可赚钱的劳动场所太少,学生只能把家长当作赚钱的对象,把家庭当作挣钱的处所了。
对此,杭州某中学老师陶冶在发表的相关评论中不无困惑地问道,做家务劳动,家长要不要给钱?他比较了中外家庭在这一问题上的区别,虽然承认老外家庭流行这种做法取得了成效,但中国有特殊的国情,未必行得通,答案是,“对于第二个疑惑,我苦思冥想了很久,也无法给出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答案”。我以为,陶老师没抓住该则新闻的要害去评述,在此,大可不必讨论孩子做家务,家长要不要给钱的问题,而是要探讨学生用做家务赚到的钱献爱心会否降低爱心的纯色问题。
作为家庭的一员,孩子做家务理所当然,这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自己盖过的被自己叠,自己吃过的碗自己洗,这是人之本分。但在我们这里,之所以会出现孩子做家务,家长给钱的现象,实乃独生子女家庭造成的后果。孩子自从出生以来,家长就对他们实行“一手包办”制度。孩子已经会自己吃饭了,家长还要一口口喂;孩子会走路了,父母非要抱在怀里不可;孩子跌倒了明明会自己站起来,家长非得牵他们起来。以至孩子为家里做点事,家长会见人就夸。这样一来,孩子自然而然就不再把做家务当作分内事了,他们好懒乐得懒,即使做了,也指望家长给钱奖励。
此种“家庭政策”的负面性表现在,一是淡化孩子的服务意识,二是不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心,三是无助于他们的独立成长。现在,采荷中学的学生利用这一“家庭政策”,赚父母的钱献爱心,则放大了其负面性。本来,学校是希望通过这一活动,既想培育学生的爱心,又想培养热爱劳动的良好品质,殊不知,这样一来,非但未能培养起他们的劳动习惯,——靠金钱刺激而成的家务劳动太功利化,谈不上公益性,且只属权宜之计,不会长久,而且还降低了爱心的纯色,——用一种本来就不无争议的手段赚取的钱献爱心,会间接地影响到善举的纯洁性,这是肯定的。
如献爱心此类公益活动,切忌人为设计,任何设计好的献爱心活动,免不了会变味走样。考之越来越多的学校献爱心活动,大多都是预设的。但事实是,不管设想多么美妙,善良,由于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即学生是消费者,不是生产者,他们根本无负担捐款所需的行为能力,最终都逃不了向父母要钱完成捐款任务的结局,采荷中学发起的“一份辛劳,一片爱心”献爱心活动也不例外,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而已,结果可能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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