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尊重用户权益从不再“强行停电”始
宁波市电业局承诺,电费迟交,将不再“强行停电”。如果市民忘记交电费了,先通过固定电话、短信来提示,如果市民还没有交,则在信箱上贴通知单来提醒市民,如果市民还不交费,则通过小区物业来提醒。宁波电业局将推广这种与小区物业合作的方式,尝试创建欠费不停电社区。目前,宁波海曙的北郊社区、在水一方等小区都已经在尝试,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增加创建欠费不停电社区。(4月22日《现代金报》)
其实,宁波市电业局此次作出的承诺还有好多项,如峰谷表装表费从100元降到50元等还有五项,但金报在头版头条报道此消息时,却特别拎出这一项,用《电费迟缴,将不再“强行停电”》的通栏标题予以提示,足见此承诺的分量。宁波市电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将用更人性化的服务来对待“强行停电”问题。对此,我们在表示称许的同时,还得提醒电业局,对迟交电费的用户不再“强行停电”无关是不是“更人性化”(好像原来已经很人性化了),而是事关对他们合法权益的尊重,完全应该。
人们为什么戏称电力部门为“电老虎”,盖因为电力部门长期来处在垄断地位,多有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情形存在,用户即使权益受损也不敢向电力部门叫板,所谓“老虎屁股摸不得”是也。就以“强行停电”来说,电力部门混淆了“迟交”与“不交”两个概念,“迟交”是因为用户忙忘记了(如报道称,经常有市民反映,出差两星期忘交电费,半夜回来结果家里一片漆黑),并非故意不交(事实上没哪个用户敢不交电费的),电力部门则不管青红皂白,一律以“不交”论处:拉闸停电。
因为迟交几天电费,就电力部门而言,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有损失还有滞纳金作补),就用户来说,损失可惨了。半夜出差回来,黑灯瞎火,饭做不成,噪洗不了,电视没法看,网上不去,一下子将他们打回原始社会去,这是怎样的惩罚!而电力部门却在一旁偷着乐:谁让你忘了交电费,这回知道“电老虎”的厉害了吧。电力部门用如此“极刑”对付忘交电费的用户,是漠视用户权益的垄断作风的集中体现,破坏了存在于供电和用电双方的既有契约关系,理应纠正。
所谓创建不停电社区,窃以为,停不停电的权力在电力部门,你不去拉人家的闸,当然就不会停电,何来“创建”云云。只要电力部门服务到家,自不会有不交电费的“老赖”,如说“创建”,那也是电力部门的事。从中,倒让我体会到一点:既然提出要“创建不停电社区”,可见遭遇停电的社区还真不少,吃够停电之苦的小区居民真不在少数。话说回来,这一提法虽然别扭,但还是让人看到了电力部门要转变服务态度的愿望,开始懂得维护用户权益的重要性了。但愿以此作为良好起点,我们更愿意看到电力、电信等垄断部门一改以往的霸道作风,剔除诸多不合理的行规,将维护好用户权益当作改善自身形象、造福大众的切近目标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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