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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实在是高

(2007-11-16 1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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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报载:11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向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他要求两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
我们国家的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的大好“形式”,往往就坏在这样一些知识刁民手中。借维护法制、声张正义为名,到处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这样的狼子野心,头上顶着国徽的小法官大人岂能不明察秋毫?于嘴角的讥讽之间,就叫你博士烟飞灰灭,脚后跟踢了前额,还没想明白腿是怎么给人掰过来的。----要证明《色,戒》有删节,请将足本《色,戒》和删节本《色,戒》呈上,以证明《色,戒》确有删节,再来法院门前叽咕理论。
很好笑。因为这本就是一个相声的包伏。正如马三立先生所说:逗你玩。
 
报载:十年前以强奸杀人罪名而被处以极刑的聂树彬,因为十年后有人出来“顶包”,而有望被平反昭雪。可现实情况下,社会的愤怒、律师的努力和家属的热望,似乎全被头上顶着国徽的大法官大人化于无形---请家属提供杀聂树彬的法院判决书。这简直是可以让所有中国人晚上连做噩梦的黑色幽默:在90年代,(当时好像还有个全国上下的普法行动)一个公民的项上人头落地,居然不向家属送达判决书。而现在要旧事重提、要平反昭雪,居然门也没有。因为,没有人可以出示证据,证明聂先生是被法院判决枪毙了。
 
杀人的逻辑和看裸戏的逻辑是一样的,董博士为那些低级趣味的观众出了一口气,娱乐了社会。可这样逻辑落到了聂树彬的父母身上,那就没有人能够笑起来了。
法院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名义下,留给社会的是沮丧、愤怒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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