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兴衰是由诸多经济因素互相作用、共同决定的。
体制,做为生产力的一种组织形式,的确是企业兴衰的重要因素,但难以确定它是决定因素。
优势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弱势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及企业其他形式的产权重组,仅是企业振兴的一种可选择的方案或路径,但绝对不是唯一的方案与路径。股份制企业有破产倒闭的,而家族性企业也有经营业绩非凡的。
产权明晰是至关重要的,而产权明晰的实现形式则并不重要。
我们没有理由把目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全部往产权上扯。如果说穿新鞋可能会走老路,难道穿老鞋就没有可能走新路?路径的选择是由脑袋决定的,而走路的方法与技巧不完全是由工具(包括鞋子)决定的。尤其是在新鞋实行计划供应或新鞋并不那么适脚的情况下,我们千万不能放弃走新路的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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