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向车主付拥堵费
(2009-07-31 14:53:44)
标签:
杂谈 |
一项政策出台,总能得到“专家”呼应,向车主收取拥堵费亦然。“专家”认为,道路拥挤费的收取方案一旦实施,将可能大大改善城市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及城市空气质量。这就是我们的“专家逻辑”:通过高收费限制高消费。
只要目的正确,手段可以忽略,这种“目的决定论”逻辑在过去大有市场,大行其道,而在程序正义正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这种做法值得商榷。政府向车主收取道路拥堵费,目的为了减少车辆行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废气排放,似乎说得过去,但从道理说,我倒觉得政府应该向道路拥堵的受害者——车主付拥堵费。其理由有四:
公共交通设施,是由政府责无旁贷向公众提供的公共物品,车主们纳了税给政府修路,付了费购买交通服务(过桥费、路费、燃油税),理应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而城市道路拥堵,浪费了车主的时间、精力、金钱,损害了车主们的切身利益,你说政府是不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不应该向利益受损的车主付拥堵费?
正因为城市公交系统不够完善,市民用公交出行不便,才被迫用积蓄购买私家车,并且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如果像日本等国家,公交系统发达、便利,市民平日上班多半使用公交系统,私家车只是作周末度假旅游使用,这样城市交通就不至于一周堵足七天了。公交系统不发达、不完善,又是谁的责任?
城市车辆日益增多,也是政府主导的结果。在许多城市,汽车被政府当作支柱产业加以发展(广州就是),在车市低迷时,政府还出台减税政策刺激社会的汽车消费。政府只顾汽车产业的税收,而忽略城市道路的发展速度和承载能力,造成了日益恶化的道路拥堵现象,损害了车主的利益,政府是不是应该为拥堵负责,向车主付拥堵费?
中国的道路拥堵,还有一个中国特色,那就是公车太多(不是公交车,而是公务用车),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大肆购买公车,公车泛滥与市民争路。并且存在着大量的公车私用现象,进一步恶化了交通状况。政府应该为公车争路对普通车主造成的不便与损害补偿。
所以,政府应该在城市的拥堵路段设立堵拥费发放站,向深受拥堵之苦的车主发放现金补偿,而不是相反。中国的车主,从来没有免费蛋糕吃,裸油价比人家含路桥费的油价还要高,交通设施落后,上路饱受塞车之苦。现在塞车了还要收拥堵费,真真让人想不通,接受不了。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731/10/5FHTHOH3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