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都成股东
探访4 地址:品阁小区
物业模式:业主自治建起社区服务公司
上午9时许,位于海淀区交大东路的品阁小区,两名保洁员正在楼道口打扫卫生,路面上看不到一片纸屑垃圾。自从小区业主走上自治道路,目前物业费收缴率达80%。
物业撤离业主自治
品阁小区仅有一座临街的楼房,分南北两个楼道口。每个楼道内运行一部电梯,没有电梯员,全凭居民自己操作。“原来有四部电梯,为了省钱就关了两部。”业主赵女士介绍道。
据赵女士称,去年小区物业与开发商发生矛盾,小区内逐渐无人管理,垃圾堆成山,并时常发生丢自行车现象。去年9月,物业与开发商矛盾升级后撤离小区,业主走上自治道路,建起北京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小区业主邵里庭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据他介绍,所有业主都是公司的股东,业委会相当于董事会。为了开源节流,邵里庭严格控制物业人员数量,仅聘请了2名清洁工、2名门卫、2名修理工和1名看守大院的巡逻员,担负起小区146业主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
物业费降了两毛钱
小区门口的金鱼池也是邵里庭上任后修建的。他记得,当时有业主装修,留下大量玻璃钢瓦没什么用处,加上服务中心花4000元买来的其他材料,一座鱼池就建成了。此前,邵里庭曾向装饰公司询问过金鱼池的报价,最低也要2.8万。此外,以前地下车库开148盏长明灯,经过改造,只用开27盏就可以把整个车库照亮。
经过努力,一年来,品阁小区的物业费从每平米每月2.2元降到2元,社区服务中心计划第一年赢利4万元左右。根据规定,盈余部分采取“三三制”原则:1/3奖励经营者和工作人员,1/3用于小区建设,1/3充抵第二年的物业费。因此,邵里庭希望在明年将物业费降至1.8元左右。
据邵里庭称,目前小区相对比较团结,物业费收缴率达80%,近期将向业委会汇报账目,再由业委会向业主做出公示。
点评 不满意物业业主可更换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认为: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若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