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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回家”养父母可要求补偿

(2006-09-09 10:59:25)
分类: 媒体点评
 

http://fzwb.ynet.com/img.db?12961209+s(300)

插图/晓武

    养子的亲生父母找上门 想携子而归 律师提示———

  几年前,我们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孩子的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想把孩子要回去。我们也不想让孩子因为我们而不能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毕竟这些年我们在这个孩子身上投入了太多的精力与金钱。

  请问,如果我们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话,能否向孩子的亲生父母要一些补偿?

  明白人

  张起淮律师: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如果是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亲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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