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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4日

(2007-01-04 03:37:42)
分类: 视读笔记
2007年1月4日 星期四 晴
马原说加缪(1913-1960)肯定是具有非凡洞察力的那种作家,我认为这个评价很到位。中国作家中,就我的印象,余华的洞察力不错,刘震云也好,我始终认为《手机》这个小说拿捏住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根命脉,而以前的《单位》和《一地鸡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加缪是一个写作质量很高的作家,他四十四岁(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二十九岁(1942年)使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及后来让他跻身于哲学家行列的重要著作《局外人》和《西绪福斯神话》就已经出版了。这无疑给我们现在那些只重视数量的“作家”一个很好的警醒。
在《西绪福斯神话》中,加缪认为西绪福斯不断重复推着石头上山这个过程并不值得悲哀,真正值得悲哀的是他空着手下山这个过程,因为人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考虑这个行为的意义。我认为他说到点子上了,现在已经凌晨两点多,但是我还在电脑前,这在以前对于我来说是没有的,一开始我以为是下午睡得太多了,后来想起是因为晚上喝了杯咖啡,但是以往我喝咖啡一点感觉都没有呀,该困困,该睡睡,就跟没喝一样,今天怎么突然跟我闹起别扭来了。躺在那里睡不着,人就该胡思乱想了,一开始我想的是睡觉前看的书,也就是马原关于加缪这一部分,但是后来就变为活着的意义,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次了,好多时候我都以为我已经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但是还是禁不住想,这说明我以前那个理由并没有真正把我完全说服,也就是说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关于这个问题,我可以多说几句,免得以后还老拿它当事。考虑这个问题最强烈的时候是大一(我不如李泽厚,李泽厚刚上初一就被这个问题迷住了,甚至因为想到人都要死而难过得流下眼泪),那时候天天琢磨的就是这个问题,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从这个地方来看,我那时也是有点太闲了,想想也是,不用为考大学紧张了,所以还不如紧张一点好,一紧张什么都不想了,胡里胡涂一辈子就过去了,但是谁又说过,不经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孔子也说过,朝闻道,夕死足矣。我一直把这个道理解为人生的意义。所以还是想想好,想清楚了,下半辈子就好过了。我那时想来想去,唯一得出的结论是人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活着就是活着,死了什么都没有了,所以现在做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这样一想,极其绝望,于是就想到了死,死的唯一方式就是自杀,我想了很多自杀的方式,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死成,一方面是我又想通了,把那个没有意义的哲学往前延伸了一步,鲁迅不是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吗?我就想正因为人活着没有意义,所以我们可以赋予它意义,你赋予它什么意义,它也就具备了什么意义。这有点像《圣经》创世纪第一章里耶和华造世界那一段,耶和华说要什么于是就有了什么,有人说这里显示了语言的神奇性,我倒认为我们都是生活在耶和华的想象里。这么一想,我自然就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动力,但是赋予生活什么意义又是一大难题。不过这个问题相对于前面那个问题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我之所以没有自杀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懦弱,想到不管是上吊还是跳楼,都既恐怖又疼痛,难以下定决心,最好的办法是吃安眠药,但是我现在想到了一个更好的死法,就是睡死,人家不是说睡着如小死吗?那么不醒过来也就是大死了。这么说懦弱也有其好处,那就是不会盲目冒险,马原讲海明威小说的时候提到一个“退一步哲学”,拿上海男人为例,认为上海男人的懦弱也并不是坏事,反倒是一种最好的生存策略。
现在继续讲加缪,马原主要讲的是加缪的小说《局外人》,《局外人》我看过,很喜欢,马原讲的我基本上不用怎么解释就能明白,比如他提到开始那一段,默尔索对母亲的死没有表示哀伤,从而提出人又没有不表示哀伤的权利呢?我认为是有的。但是哀伤还好说,没有也可以假装有,至少还可以糊弄过去,那么人有没有在亲人去世时不流泪的权利呢?这有时很难假装。听说演员演戏的时候,实在哭不出来有往眼里洒胡椒粉的。在有些地方,送葬要雇专门的人哭丧,据说这样可以避免因死者的子孙哭声太小或者哭不出来而惹人笑话。我们老家截至目前,还没有看到这种行当,但是想来不久就会出现,因为我们那里也是很注意哭的,该什么时间哭都很讲究,说哭就哭,说停就停,脸上可以不带泪滴的,实在是门艺术,让人佩服得紧。我年幼无知,还没有机会掌握这门手艺,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在厦门,得到消息的时候当时就不禁流下了眼泪,请了假,订了晚上的飞机票,在上飞机这多半天里我躲在家里,不由就会流下眼泪,坐在飞机上,邻座要跟我讲话,我都没有兴致,下了飞机已经九点多,有辆车来接我,接我的人一边走一边嘻笑,到县城,他们还停下来吃了顿夜宵,等到我到家时已经半夜了,经过这么一折腾,我的伤心已经基本上被耗干了,再加上我这人心理素质不好,因为知道家乡人对哭的重视,老担心自己回到家哭不出来,那多丢人,谁知道,你担心什么就出现什么,果然,回到家,跪到父亲面前我怎么哭都哭不出来。这弄得我以及大家都很尴尬,一屋子的人正坐在那里烤火聊天,现在就都瞅着我了,我知道他们是等着我哭出泪来,我哭出来了,他们的心就放下来了,但是我就是怎么哭也哭不出来,只听到我的干嚎,眼眶就是干的。我心里越急越没法子,终于伤心地绝望了。我听到大母在旁边发了一句感叹:“看来是在外时间长了,跟他爸不亲了。”第二天送葬前,我大伯也偷偷嘱咐我:“今天可别再不哭了,看昨天晚上成个啥样,惹人笑话。”我听了暗自心痛,想看来自己真是够不孝的,难道自己真的是冷血人,没有感情?后来看书,知道李敖在他父亲去世时故意一滴泪不留,让我嫉妒得要死,想李敖真是个牛人,比我厉害多了。我是想流而流不出来,整个一软弱。现在想来,我难道就没有不流泪的权利吗?但是社会现实明确告诉你,你没有!所以在小说下部分,默尔索杀了人之后并非因为杀人而是因为他对母亲的“冷酷无情”使他被判了死刑。
马原说《局外人》表现了一种无奈,莫尔索本来跟莱蒙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还是不由自主置身于他的是非中,马原说如果是他处于默尔索那个位置,他也会做出跟默尔索同样的事情,关于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我认识一个人,他是个很老实、善良的人,但是不幸的是他还年轻,他在一家工厂上班,厂里有几个和他一样大小的年轻人,所以难免大家会混在一块玩,他也就是跟他们玩而已,并没有想过干什么,但是如果他们要跟别人打架,他会中途退出来吗?我想不会的,他要维护自己男子汉的自尊,他还要照顾到哥们的情谊,假如他们以前有帮助过他打架那么他就更加义不容辞了。所以不幸有一天,他跟他们一期出去溜达,没想到溜达着溜达着,他们突然就对一辆路过的汽车进行了抢劫,事发后,很不幸,虽然他什么都没做,但是作为“团伙成员之一”,他也被判了刑。你可能会为他感到冤屈,的确如此,但是事情就是这样。也有人会说,他看到这种情况要赶快离开他们,但是有这么轻巧吗?假如说这时因为只是朋友,他还可以毫无顾忌地离开他们,那么我再举一种情况,假如你跟领导一起下去检查工作,领导接受了人家的礼品,给你的那份你接不接?人家要请你们吃饭,领导都做下了,你会不会提出自己出去买工作餐——虽然你明知道收礼和吃饭都是违反规定的?如果你接受了,将来万一出问题了,查到你,你冤还是不冤?所以,这个社会,有时明知道是个坑,你还得闭着眼睛往里跳,这是躲不了的命运。
马原在最后还提到“逻辑泥淖”这个问题,这和我以前的思考是相似的,默尔索在接受法庭的讯问时,认为自己杀人是因为“太阳”。一个人杀人怎么会是因为太阳呢?这太不符合逻辑了,但是这却是个事实。而逻辑——马原指出——并不经常就是真理,甚至会是真理的反面。我记得毕飞宇说过,他曾经很细致地研究过逻辑,越研究就越觉得逻辑荒谬(《小说的立场》第136页)。他之所以觉得逻辑荒谬,就是因为它是“非人的”,不知道他表达的和马原表达的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所以,马原在这里指出,在《局外人》的“表”面,存在两个相对立的价值体系,一个是公众的,完全逻辑性的价值准则和体系,一个是属于默尔索的,完全个人主义的价值体系。前一个已经被我们认识,而后者却常常被我们忽视,甚至完全抹杀。我已经说过,人之所以是人,就不完全是理性的,更多时候受感性的控制,所以什么都是可能的,指的也就是这个意思。至少作为作家,应该对后者有更多的体认。马原在这里用了一个词,可能性,他说“可能性一直是我最看重的”,我赞同他的观点,作家的心中如果没有了这个可能性,那么他能否被称之为作家是完全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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