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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缨子第一次来到我们班时,也是这样下着雪的冬天。我始记得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我是一个热爱文学的女孩。”引得全班都笑出声来。
我去了,他不在
初三下学期,我也有一场不大不小的爱情,他是高我一级的学长,早早地考到全市最好的高中去,我在别人写作业时写大本的日记,偶尔也给学长写信,然后交给缨子,她经常去邮局投稿,给周寄信,可以顺便帮我捎带一封。
开始我只知道缨子会把周的书包上物理,化学的书皮在那些课时庄重地看,丝毫没有想到她真的会去找周。但初三时我们学校要参加一次全国性的作文比赛,比赛的地点就设在北京,初三年级只有缨子一人报名参加,因为要代表学校水平,老师找了我家长,令我也参加。缨子最后是作为观摩选手去的北京。
那次比赛,缨子没有获奖,我获得初中作文优秀奖。在离开北京的那个晚上,缨子告诉我她手上有周的家庭住址,求我陪她去找周。
那天晚上,我跟缨子像两个迷路的少女,手拉着手去做地铁,按着别人的指引一直在转地铁,我们的辫子都松开了,缨子求我帮她从新扎起来。我们俩像两个少年乞丐一般走向周的家,终于按着小字条找到地址时,我跟缨子都有点震惊,那个地方荒芜一片,有个施工队在那里修路。我拉缨子往回走,缨子却一定要站一会儿,结果,我陪着她在空地上站了一个小时,我第一次看见缨子哭了,她手里拿着周送的那本书,把脸都遮在了书里,呜呜地哭。我看到她哭,也陪着她哭了起来,回去时,我们流着眼泪迷路了,一个北京民警把我们送到驻地。
回到学校后,我们唱着长亭外,古道边毕业了。由于我获得的奖项,顺利地被保送到师长就读的高中,缨子考到了普通的中专。在送别时,缨子送给我一本周的书,我以为是周送给她的那一本,但打开扉页,上面空空的。
一晃16年,我没有想到会在30岁生日时再见到缨子。此时是我大学毕业留在北京的第6个年头。一个晴朗的冬日,我俯在办公桌上小睡,突然有同事推醒我,说有旧友来访。会客室里坐着一个穿着黑裙子的女人,走到她身边时,可以闻到淡淡的回声香水的味道。她缓慢地站起来,似笑非笑地表情,眼里有温暖的光芒。啊,是缨子。如果不是她眼里的光芒,我真认不出这个浑身银光闪闪的动人女人。缨子给了我一个纽约式的拥抱,她说亲爱的,你还好吗?我惊叹,缨子竟一嘴北京腔。
原来,初中毕业后,缨子就一边读中专一边坚持写作,中专毕业她又自学了大学中文的课程,凭自己一只笔招聘到北京的一家报纸,此时已经是她留在北京的第三年。
见到缨子,我是高兴的,两个同在异乡的女人有说不完的话。遂约会缨子共进晚餐。缨子神秘地在我耳边说:“等等有个人来接我们。”原来,缨子已经找到了爱情。
在公司的门口,缨子拉着我的手等来了一辆白色的宝来车。开车的男人转过头来对我微笑,寒暄,我顿时愣住,他是周。缨子掐着我的大腿,傻丫头,发什么呆。
一种怪异的等待
那天晚饭后,我邀请缨子到我的住处去睡,周深情地看向缨子,做了一个再见的姿势。在我的睡房里,我打趣缨子说周还挺深情的,老夫老妻离开一天就那么想念?缨子叹了口气,把身体往我身边靠了一靠,她告诉我,其实周并不知道她就在北京。
原来,这些年里,缨子花尽了心机留在北京,但对于周来说,缨子永远是他留在外地的情人,只在彼此想念的时候长途跋涉地来北京看望他一下。开始时是怕自己留在北京后会给周留下负担,就瞒着他留了下来,到了后来反而习惯了这种一个月见面一次的生活。
这个傻傻的缨子,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设法留在这个男人身边。我笑缨子是傻的,却又回头想,我没有资格笑她傻吧!我又何尝不是为了一份早已流逝的爱情,而长久地守侯在这个本不属于我的城市哪!
那段时间,缨子和我经常留宿在对方的家里,我跟周见面的机会也很多。我们三个很快打成一片。有一次,我在吃饭时半开玩笑半正式地打趣周,问他什么时候让缨子留在他身边,周愣了一下,缨子马上使个眼色给我,周有妻有子,要下这个决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没有周的时光,缨子一直在写作,报社事不多,她也懒得去,就在家里开了几个专栏。缨子的钱都是辛苦钱,她写得尤其认真。看着缨子挑灯写作我也会奇怪,周在我们14岁时下了怎样的蛊,会让缨子把整个青春都陪进去?
我知道缨子是要得到周的,但说实在话,我对她想得到的没有信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周那个人没有那么简单。事实印证了我的想法。缨子与周还是分手了。那一天,缨子叫上我跟周去她家里吃饭,那天的缨子可真是漂亮,嫣红的羊绒披肩,一件黑色的露背毛衣,齐膝短裙。缨子如此光彩照人,我不禁感叹于爱情的魔力。过了一会儿,周也来了,我们三个聚在餐桌上吃缨子亲手做的麻辣小河虾,喝一瓶88年的王朝干红,缨子兴致尤好,在举杯之前她说:“我要宣布一件事。”和着红酒的馨香,她向我们宣布她怀孕了,说完就把目光死死地看向周,周被惊了一下,尴尬地笑笑,缨子却一直死盯着他,周,你要做爸爸了。我看得出缨子说这话时用了多大的力量,这些年,她于这个男人一直是隐忍地坚持,现在,她要全部收回来了。结果,周的脸绷得紧紧的,他说这件事以后再说吧!可是缨子不依不饶地盯着他,让他当着我的面喝下这杯酒。周突然就发作了,在出去之前摔了酒杯。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周。之后,周就真的人间蒸发了。
另一轮对垒
缨子怀孕9个月时,我陪她去散步,走着走着她突然就直不起腰来了。有人说她快生了,帮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医院里,缨子生了一个女儿,护士告诉我产妇让我回家找一个军用书包,那里有孩子的一切。我去了,在书桌里层找到了那个书包,似曾相识,是缨子初中年代背的书包,书包里有几件婴儿服,尿片,奶嘴,肚兜,最里面是一本书,书已泛黄,上面的字迹也有些模糊,但我清楚,那是周送给缨子的书。我终于在15年以后看见了那个被传说已久的留言:赠,我的知己。眼泪扑簌簌地流淌了出来。
这些年,缨子带着这本书漂移到这座大而冰凉的城市,固执地坚守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是为少年时一个知己的称呼。因为这一声知己,她付出的苦,流过的泪,全部化成再生的力量,支撑着她在空茫的青春岁月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行。直到,把生命融在了这个称呼里,变成了永恒的文字,谁也抢不走,夺不去。直到,它又化成了一个崭新的生命,快乐而又无奈地开始另一轮,跟命运的对垒。
(此文是为单位的一个“作文”比赛而做,并非个人经历。)
李轶男:生活在野史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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