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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最高法院认为叔侄冤案法院功大于过

(2013-05-07 14:01:01)
标签:

800天环游地球

孤独川陵mkx

浙江叔侄

奸杀冤案

杂谈

分类: 独行杂文
为什么最高法院认为叔侄冤案法院功大于过
【叔侄被关押10年后出狱】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发表了他对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的看法。虽然文字中大部分都是在谈如何改进司法的不足,但最亮眼的还是他“法院功大于过”的说法,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沈院长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拥有“大局观”,看问题的角度与我们不同。站在他的角度看,法院只是公检法中的一环,当公安和检察院认定嫌疑人有罪时,从大局出发,法院就不能把案子彻底否决,否则就不够“和谐”了,以后很多事情就不好办了,毕竟公检法是合作关系,并非“三权分立”。总之,沈院长认为这种案子法院也身不由己,能够不杀已经是尽力而为了。

    从法院的角度想,沈院长的说法的确有点儿道理,不过结论还是太过荒谬,就好像“白马非马”一样。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沈院长没能从老百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且希望人民从法院的角度思考,所以才会有“法院功大于过”的说法。这并不是沈院长一个人的毛病,也是中国历代官僚的通病,没有公仆的概念,一旦有了点儿权利,便认为老百姓应当以之为父母。作为最高法院的副院长,身份和地位比普通老百姓高很多,但是不应该忘记自己仍然是一名公仆,收入取自百姓,就应该为老百姓办事,从老百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如果沈院长能换位思考,以老百姓为尊,就不会说出“功大于过”这种荒谬的话了。

    至于这话为什么荒谬,我就不用解释了吧,相信思维正常的普通人都能理解。关于这个案子,我还写过三篇文章,分别是《浙江冤案不能全怪聂海芬》、《叔侄冤案揭示的法制问题》和《叔侄冤案索赔702万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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