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拿地成功让合作建房曙光初照
合作建房首创者于凌罡在土地拍卖场多次失利,不是因为资质不够就是因为报价太低,搞不到地块让于凌罡们心急如焚、欲干不能。其实于凌罡弄不到地块责任不全在合作建房者的原因,主要还是政策不支持,那时政府方面根本不愿意看到风起云涌的合作建房潮,所有土地都是成规模的批卖,小块土地难得一见,去年于凌罡争取花园路地块也在开发商的围堵下败下阵来.合作建房者大多是视钱如命的中低收入阶层,没有力量征得连片的大块土地,也不会制造出什么地王之类的明星效应
,这可能与政府的施政方向有较大的差距。
由于建房资金全为私人集资款,需要有严密监管的措施,同时建房者是不会为灰色成本买单的,也用不着花费大量的资金搞广告宣传,因此合作建房是个没有多大油水生产方式。但是在节约了大量社会成本的同时,他也确实能解决很多人的住房问题。在当前的高房价、高增涨,调控难见成效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合作建房是实事求是衡量建房利润、平抑房价、调控市场、利国利民的好方式,本应该得到支持鼓励,但是多年来的失利都断送在拿地这个环节上,搞不到土地也就一事无成。
国土部走向前台后出台的39号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参加土地拍卖,拿到土地开发权,最近国土部官员在多次表态中又提出了化小土地拍卖面积,吸引中小开发商参与土地竞争的意见。合作建房拿地又见机会,但是总体来说小型地块还是比较罕见,因此于凌罡们的活动范围还是非常有限。
也算绝处逢生、或者是撞到了大运,11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71号商业综合楼项目用地经过114轮竞价最终由李世东以7010万元竞得。李世东何许人也?人们还知之甚少,71号地块的使用性质也不是建设住宅楼,人们可能以为李世东拿地与合作建房没有什么关系。其实李世东不仅能够以个人的名义参与土地竞价,而且还在与开发商的竞争中拿到了土地,这个事件本身是有历史意义的。据了解,此次李世东以个人身份拿地,是北京市自2002年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以来首次出现的个人拿地。
从市土地中心公布的资料可以看到,李世东以7010万元竞得的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71号商业综合楼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出让年限为综合50年,土地面积6687.511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为11715平方米,楼面价约6000/平米。该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781.15万元,竞价阶梯为15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最终价格高出底价2.5倍。
该地块地处东南三环附近,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已经达到1.2万元以上,而商业房的价格肯定要更高一些,因此虽然楼面地价已经达到6000元/平米的高度,这个项目的开发还是大有利润可赚的。这个事件给合作建房人提供了可以可资借鉴的东西很多,一是个人拿地首开先河,可以把合作建房活动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二是要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李世东114次回合的斗争精神值得学习;三是敢于承担高价地的负担,如果总是企图让有关方面以可怜照顾的方式弄到土地,那机会就十分的渺茫,其实合作建房的成本比开发商要降低20%左右,而减少了灰色成本和企业利润后,合作建房的价格就更有竞争力了。
市土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地块的出让公告,“李世东个人参加竞买是符合规定的。”但根据有关规定,李世东虽然是以个人身份成功拿地,但最终还是要通过有开发资质的公司来开发这块地块。
该怎样走上合作建房的道路还有很多的问题值得探讨,但是个人拿地成功这件事本身肯定会刺激人们合作建房的激情,人们期望房价回落太难,但是人们动手自己合作建房也一样能够得到低价格的房子。可以说合作建房的大幕已经拉开,于凌罡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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