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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地产风云 |
异样的细则让人越看越糊涂
本以为细则吗肯定是把总则的条条框框给详细地解释了一番、规范了一番、分列出来确定一番,然而,关于“国六条”的实施细则出来后,让俺翻然醒悟,原来细则是可以重新定义的、是可以推倒重来的、是可以另类解释的。但是,同样的总则,各地细化出差异甚大的细则却让俺越看越糊涂了。
5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针对房地产调控的六条意见,关于住房结构问题是这么说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作为中央文件精神,该意见已经非常清晰地指出了住房建设的发展方向。
九部委的37号文件也算是“国六条”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了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即新审批、新开工的项目,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7月13日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165号文件)首次提出了90平米70%两个概念解释。即所谓的90平米就是住宅的建筑面积,而70%指的是年度开盘的总量,而不是单个项目。
9月4日姗姗来迟的北京市规委《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的通知》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全文发表前,大家都以为北京的细则可是严格执行了九部委《通知》90平米70%的规定。后来的消息有了变化,一是此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出让权的项目,按照原规划报批规划许可证,二是6月1日前已拿到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包括分批取得许可证的项目,按照原规划报批规划许可证。如此看来,还有什么项目不能过关呢,这几天出让的土地项目,据报道也没有关于户型比例的招标条件。
在近期上海挂牌出让的20幅土地中,虽然大部分地块要求结构比例满足“90平米以上占70%”的要求,但地块位置大多在外环以外。一种内环50%,中环70%,外环74%的结构细则日渐清晰出来,所有地块严格执行九部委《通知》90平米70%的规定同时被打破。
最早于6月20日出台的深圳市政府98号文件,算是“国六条”之后的第一个地方细则,曾经无折扣地要求按项目落实90平米70%的指标,目前深圳细则也出现松动,最近的细则提出了2006年6月1日前已获得各项审批但未实际动工的项目,按照原控制规划指标执行。
人们还在关注,哪里的细则开始对6月1日以后的开工项目进行规划调整、设计变更。
最近几个月来为了贯彻“国六条”精神,各部门、各地方的调控措施总有上百份之多,但调控效果却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国字号文件何以被地方细则屡屡曲解,利益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地块出让受到限制、房价被人为拉下,都会使地方财政和地方官员的政绩、利益受到影响,所以,保持房价的稳步拉升,成为地方官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托词,所以正像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一样,细则的细则的细则,就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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