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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的“飙”发得好!
丁启阵
连着看了几篇有关易中天在北京电视台《非常网络》做访谈时“发飙”的博客文字——基本上都是批判易中天的,我有几句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第一句是:易中天“发飙”固然有失风度,但无可厚非。用“国学”思想去衡量,易中天说媒体弱智,说电视台领导弱智,说主持人提的问题愚蠢,如此等等,当然不合“温柔敦厚”之道,有失风度,修养不够。但是,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易中天在接受电视台访问的时候,不能这样说话,他这样说了,就是违法。就是说,易中天并没有违法。谁规定,访谈嘉宾必须按照主持人的意思说话的?谁规定,嘉宾不能有性情、不能说气话的?很多人批评易中天,大约是觉得,易中天骂人了,不但骂了主持人,骂了电视台领导,还捎带骂了媒体其他从业者。易中天是否骂人了,不是这么轻易就可以认定的。鲁迅先生说过,说一个妓女是妓女,不算骂人;只有说一个良家妇女是妓女,才是骂人。要想证明易中天这一回发飙是骂人,先要证明:他所说的,都不是事实。
第二句是:电视台主持人的语言能力有待培训。据说易中天因为不耐烦两个主持人提的问题,说他们俩应该回去接受培训。我认为,他的话并没有说错。我这样说决不是针对那两位主持人,而是包括绝大多数国内的电视台主持人。做一个访谈节目,嘉宾说话一不“温柔敦厚”,立即就被噎住了,就眼泪汪汪,就感到无比委屈,就写博客对嘉宾进行人身攻击……这样的主持人根本就不能够胜任主持工作嘛。嘉宾发飙,应该是主持人求之不得的事情,他们可以就此跟嘉宾展开唇枪舌战,调动嘉宾情绪,使其说出更加真实更加震撼的话语,最后达到使收视率大幅度飙升的目的。只会照着事先准备好的提纲照本宣科,嘉宾一不按照常理出牌,就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这样的主持人,说他们“弱智”、“愚蠢”,不能算是羞辱,只能说是自取其辱——谁叫他们语言应变能力这么低下就敢跑去做电视台主持人呢?
第三句是:媒体从业人员观念有待更新。易中天一发飙,一众媒体人士就受不了,立刻就变着花样进行声讨:扮苦主吐苦水,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扮债主充恩人,称易中天成名乃是拜媒体所赐,指控易中天忘恩负义;扮法官重审旧案,把易中天买别墅甩掉中介、跟余秋雨打笔墨官司等等原本不相干的事情,一股脑儿地抖落出来,开庭审理,煞有介事;扮官吏发吆喝,要易中天回到学校好好教书,说什么“校长喊你(易中天)回去吃饭”……就差用脚镣手铐把易中天捆了带走,用“躲猫猫”之类办法解而决之。网络上有一句名言,叫作“做人不能太CCTV”,现在我认为,应该扩充为“做人不能太媒体”。这样的媒体从业者,这样的媒体,想说爱你,真的不容易。
有报道说,易中天发飙事件发生后,北京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主任徐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如下一番话:“我觉得很正常,易中天老师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为什么只能是主持人给别人上课呢?主持人也得向别人学习,跟易中天老师这样的嘉宾做节目就是吸氧的过程,只有大吸才能大放。主持人不懂就是不懂,我们只有认识到这种差距和不足,并把它放大,才能有进步。观众和网友之所以讨论这件事,是因为他们平时很少看到这种最真实状况的展现,为了追求节目的完美,像这样的碰撞甚至说尴尬可能会被删掉,而这次我们愿意把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出来,也是我们追求的一种态度。”我认为,徐滔的这一番话,是易中天发飙事件发生以来唯一的亮点。它透露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北京电视台有关领导愿意把更多的真实的东西展示给观众。这是一个不错的苗头。
易中天这一次的“飙”发得好,好就好在,使媒体从业人员暴露出了低下得惊人的应变能力和落后得可怕的行业观念,引起关注,展开讨论,或许可以促使事情朝着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