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澳门,我的初恋之城

(2006-06-25 19:35:42)
    昨天傍晚贴出一篇《假如出租司机的真的罢工了》,很快被网络管理者删去;这两天朋友们留言评论也极少,积极性大受影响,无心创新,贴一篇半年前旧作塞责。
 
 

 澳门,我的初恋之城  

      

    

十一月底来澳门参加文学奖活动,返京前夜,承林中英、廖子馨两位的好意,约我在新口岸一家酒吧小酌一番。其间谈起澳门给我的印象,我说澳门是我出国的“启蒙之地”。遥远、神秘、新奇,澳门所给予我的种种印象,借用苏东坡的话说,可谓“兹游奇绝冠平生”,以后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哪个国家,恐怕都无法与澳门相比拟了。我用的是“启蒙”二字,而林廖二位则异口同声地纠正道:“是初恋!”说实话,我当时心里是有点不情愿苟同的,觉得她们多少有些仗着自己是美女更兼才女、地主、人数又众多等天然条件,搞性别歧视、地域歧视,“涮”一下我这孑然一个外乡男子。孰料,回北京之后,越想越觉得她们的比喻有理,我自己使用的“启蒙”一词则日益感觉其不恰当了。

现在说来澳门是出国,显然是不合适了,澳门毕竟已经回归。再说,来澳所需证件也早改成了《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可是我1996年八月来澳门时,的的确确是作为“出国”办的。首先,当时澳门尚未回归,属葡萄牙政府派出的葡澳总督府“管辖”。其次,来澳门教书的机会,我所在的大学是当作“出国教学”任务安排的。再次,当时我从珠海拱北走莲花茎,通过“茎半之闸”——关闸——进入澳门时,所持的证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普通护照》,跟去别的国家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签证不是来自对方国家的外交部,而是来自中国有关部门的一张黄色纸张印刷的《边防特别通行证》。总之,我1996年来澳门,从历史的角度讲,应该说是出国。为了防止千百年后的考据家在这个问题上产生疑惑、分歧乃至论战不已,特此加以说明。

虽然说我十六岁就因求学,离开春秋时期属于越国范围的浙东家乡,负笈北上,中间穿过吴、鲁等国,到了属于齐国的山东济南;毕业后又更往北行,穿过赵国,到属于燕国的北京工作了近十年。求学、工作期间,又有若干次周游列国的机会。按照春秋时期的疆界划分,我到过的国家,论数量未必输给圣人孔子。但是,我毕竟是生于金瓯只有微缺(指港澳台)、祖国基本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这些两千多年前的古国早已灰飞烟灭,所属疆土都已连成一块,政治经济军事融为一体,风土人情、语言文字、服饰饮食也都相差无几,即使稍有差异,也早已耳熟能详,不以为奇了。

更为重要的,这个时期,我甫过而立,对一切新鲜事物有着充沛的好奇和热情。因此,在来澳前夕,居然打破了我十余岁以后不再做与现实有联系的美梦的习惯,接连两个晚上做了“出国梦”。梦中所见之澳门,风景、气候、人物、屋舍,皆与我此前所见者不同。新奇之下,心情愉悦,徘徊不忍离开,以至于醒时由衷感慨:好梦易醒!

没有想到的是,等我真的到了澳门一看,所见所闻,竟然比梦中的还要新奇有趣!在珠海拱北,已经在澳门住了相当时日的同行者,用手一指:那边就是澳门。当时只觉得,澹澹海水之上,城市倒影摇曳,澳门仿佛海市蜃楼,自己如同置身天之涯地之角。进了澳门,楼宇紧凑、街巷深幽、店铺整洁、车水马龙、华洋杂处,跟所有我曾经到过的城市都大异其趣。印象更深的是,语言多样,粤语、葡语,波及我耳膜,都让我不知其所云,手足无措;街道名字,巴波沙、俾利喇、伯多禄,在我看去都别有用心、高深莫测;报纸上连篇累牍的狗经、马经,街边总看见有人在聚精会神地阅读,难免疑心自己已经变成了文盲;走街串巷,尤其是走在议事亭前地一带海浪纹地面上,看着那些葡萄牙风格的建筑和高鼻深目的欧种人士,脑海里就会联想起关于海盗的种种传奇!

进了澳门,一呆经年。这期间,每逢周末闲暇之时,常常携带相机,四处游逛、拍摄,随后几年间,又旅游、开会,来过澳门两回,对于澳门的地形可以说摸得相当熟悉了。但是,澳门给予我的新鲜感,依然是别处、别国所难以比拟的。异国他乡独处之时,想起澳门某事某处,每每觉得十分美好!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叫我怀想不已?原来我对澳门的感情是初恋之情!

                              (文章已经刊登于《散文海外版》2006年第3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