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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决定店铺的租金

(2013-01-31 16:14:31)
标签:

很难

拥有者

地产商

需求

食肆

如果问该由谁来决定店铺的租金及租客,最先想到的答案很自然是该店铺的业主。但这个本为香港人普遍接受的答案,最近已不断在舆论上受到挑战。连一向以维护私有产权为己任的信报,亦甚少再出来为产权受侵犯的业主说句公道话。  

近日,社会舆论纷纷为一间粥面店结业而感到不值。这间位于铜锣湾的老店,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很多市民都帮衬过。据闻,新租客将会是专以大陆人为销售对象的名牌店。有些偏激的言论,指控业主为了收取更高的租金,不惜出卖香港人的利益。 

这种表面上维护香港人利益的说法,真的对香港有好处吗? 

香港有今天的发展,其基础是产权私有。我们的经济活动的原则,皆建基于自利。市场上的交易,皆由产权的拥有者自主决定,不许非产权拥有者横加干预。 

在香港,没有粥面店的地方很多,难道社会可以制订标准,要求在某个范围内就必须有一间?这岂不是变了计划经济? 

历史证明,市场远比人们预期中复杂,由政府、专家、以至公众,所设想出来的社会需要,往往与实际大相径庭。消费者往往因此而成了受害者。 

香港的愤青当然不是这样看。他们觉得:如果时代广场的电影院不搬上楼,市民看戏就方便得多;如果领汇不是把诊所的位置安排得这么偏,市民看病就不用到处兜。这分明是地产霸权把香港人害成这样的。因此,必须以社会的利益来制约地产商的私有产权,不许地产商唯利是图。他们相信,社会如果肯按照他们的方法去做,市民一定会得益。 

然而,究竟该由谁来决定街道上的店铺适宜做甚么行业呢?哪间可以卖名表?哪间只能卖粥面?哪间容许收高租?哪间需为社会作牺牲?这只会催生独裁者,个人连处理自己财产的自由也会被剥夺。 

在现实世界,愿意付出较高租金的租客,往往是较能发挥店铺潜力的租客。粥面铺转了名牌店,原有的食客的确不方便了,但游客来港消费的金额却上升了,香港一样会有得益,而且可能更多。 

如果社会对粥面有需求,搬去别的位置一样可以开。但游客消费增加,就不只名牌店的店员可有多一点的佣金收入,香港的进口商、批发商、物流公司,都会有多些生意,可以增聘多些员工,推动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升。

香港不能只赚自己人的钱,我们要赚到外边的钱,才可有能力行街睇戏,帮衬食肆,否则粥面店一样要关门。如果香港的私有产权不获保障,愿意在香港投资的人一定会减少。没有资金流入,经济就发展不起来,单靠「穷棒子」,很难扭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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