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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屋宋体平等机会委员会立法会 |
白表的申请者与绿表的申请者同为香港永久居民,完全符合房委会要求的购买居屋的资格。所分别的只是白表申请者现时租住私人楼宇,绿表申请者现时租住公屋。立法会凭甚么剥夺白表申请者进入居屋第二市场,购买未补地价的居屋?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政府设5,000个名额亦不公平,为何白表申请者有限额,绿表申请者却没有?理应全面开放,大家一视同仁。
此外,房委会现时对绿表申请者提供的优惠亦不合理,目的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去收回富户手上的公屋。房委会在推行富户政策时遇到不少阻力,令公屋的资源没法得到充分的利用,本应针对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但房委会怕困难,采用逃避矛盾的方法,要社会付出更多的资源—居屋,去换取富户手上的公屋。房委会为了方便自己工作,竟想得出让绿表申请者不用符合入息及资产上限,只要他们买到居屋后交回公屋便是。
这种做法只方便房委会收回公屋的工作,却不符合公义原则。第一,没有理由让不符合申请居屋资格的人去侵占符合资格者的机会。第二,没有理由要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去益那些不应再占住公屋的富户。公屋是社会提供给租不起私人住宅的困难户的,有能力交市值租金的,理应交回公屋,把资源让给更有需要的人。
香港的一些政客,怕得罪公屋富户,竟把用居屋换公屋视作为一种「德政」,千方百计予以维护。他们害怕让白表申请者进入居屋第二市场后会减少公屋富户的机会,竟要求政府撤回这项政策,简直不分是非黑白,容许不符合申请居屋的人也可以买居屋,是用甚么理由也说不通的。
政府的政策,应首先照顾更有需要的人。绿表的申请者,本身已住在公屋,在租金上得到社会的资助。但白表的申请者,租住的是私人楼宇,需要日日捱贵租,有些甚至要住劏房。如果讲迫切性,白表申请者而要社会资助的迫切性一定比绿表的申请者强。政府施政,首重公义,没有理由不允许有迫切需要的白表申请者有绿表申请者的同等权利。
要求撤回这项政策的立法会议员,指这项政府造成居屋第二市场的炒风,推高楼价。这只是一种猜想,毫无凭据。他们把先后关系视作因果关系,还以此要求政府修订政策,让这样的人把持立法会,香港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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