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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预算案要跟民意吗?

(2012-02-07 09:46:35)
标签:

香港

民意

政府

长远利益

盈余

杂谈

近年,政府在制订财政预算案前都会先咨询民意,以示会尽量照顾市民的需要。这种安排往往提升了市民的期盼,变成顺得哥情失嫂意,一样引来很多不满。

 

以去年派钱为例,人人有份,份份六千,已是再公道也没有了。但一样遇到大量指控,说政府不懂得善用资源,没有把钱花在社会最需要的地方。但预算案并非只有派钱的部分,还有按社会的经常性需要作资源分配的内容。只是政府觉得盈余并非来自经常性收入,所以不敢增加经常性开支,只能把盈余用在一次性的项目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派糖」。

 

若果不设法改变政府对经常收入所作的定义,根本没法增加政府的经常性开支,很难可以把这些盈余用在长远规划上。如果社会又反对派糖,那政府就只会把盈余拨作储备,对市民更没有好处。

 

不过,若然要派糖的话,则没有比按人头等额派现金更公平了。可惜,去年政府派钱受批评之后,今年改为退税、免差饷、免公屋租金、增发额外综援等;其实一样是派钱,只是更不公平吧了。

 

退税只益了有交税的人,香港大部分人都不用交税,退税又益了收入高的那批人。至于减免差饷,则益了业主,益不到租客。因为住宅的差饷大多由业主负责缴交。此外,社会上还有一批N无人士,他们没有申请综援,又未轮候到公屋,结果甚么也分不到。

 

但不知为甚么,舆论对这些令富者愈富的「派糖」方式却不批评得那么狠了,好像政府只要不直接派钱就是了,而不理会今次的做法其实比上次更不公平。这样水平的舆论,准则不一贯,根本没有参考价值。我这种说法好像政治不正确。今天香港不是崇尚民主吗?怎可以说民意没有参考价值?但民主并非要政府事事都跟着民意去行,这只是民粹主义吧了。

 

现行的民主政制,基本上只是一种代议政制。即每隔一段时间,人民就有权重新选出自己的代理人,再由这些被选出来的精英分子,在议会内商讨公共事务,为人民制定公共政策。若果每次都要征询民意,不如每次都公投算了,何必选人代议。

 

政府的财政预算非常复杂,要照顾的层面非常多,一般小市民未必能掌握全局的情况与社会的长远利益。政府不能做黄大仙──有求必应,这样只会迷失大方向。我并不反对政府要了解民意,但不能甚么都顺从民意。政府必须有持之以恒的公共财政准则,并积极向市民解释制订这些准则的背后理念。孙子说:「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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