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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房策比香港严厉

(2011-03-03 09: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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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特区政府虽多次扬言要遏抑楼市,但行动起来却畏首畏尾,不明白「矫枉」必须「过正」的道理。唯一做得较为彻底一些的,是短期转让要交额外印花税的政策,推行后炒家立即销声匿迹。然而,在土地供应的问题上,特区政府却一直谨小慎微,至今仍沿用当年为救市才推出的勾地表政策,不敢全面收回土地供应上的主导权。


在新的财政预算案里,司长在房屋政策方面亦着墨不少,承诺在下一年度推出的土地将可建三万至四万个单位。这个数目虽远高过每年二万个的原有指标,可惜主导权并非全在政府手里,大部分还得靠地产商来勾地,由政府主动出售的土地合起来不够大幅,只能建几千个单位。不然的话,怎会有立法会议员敢于挑战司长,说如果政府果能供应四万个单位的话,他愿意辞职。


其实,政府想这个议员辞职并不难,只要容许房委会及房协参与增加楼宇供应的工作,让他们出来勾地。当被勾出的土地要公开拍卖的时候,我就不相信地产商不会参与竞投。建造房屋需时,任何政府都没法立即供应更多的房屋;但政府要增加土地却容易得多,没有熟地也会有生地;一连推出多几幅,地价就会被推低,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楼市降温。


可惜,特区政府在饱受资产泡沫威胁的时候,竟然仍会担心主动卖地会导致楼价过度下滑,那就显得连自己想做甚么也不清楚了。想楼价跌,就施压。在市场过热的时候,政府要担心的是施压不足,而不是施压过份。


内地政府在推行遏抑楼市的政策时,态度就远比特区政府严厉,不但限制银行贷款给投资者买楼,连投资者用自己的钱去买楼也不容许。在主要的大城市里,有户籍的人首次置业,才能获得银行在利息上的优惠;如果是二次置业,那就需要付一半以上的楼价作首期,而且还得承受惩罚性的贷款利率。至于那些没有当地户籍的外来人口,则需要以交税或社保去证明已在当地工作一年或以上,才可准许在当地买楼。否则,用自己的钱去买也不可以。在北京,更要在当地工作超过五年才容许在当地置业。


这种限购政策,已令市场上很多投资者,一时间就失去购买房屋的资格,市场的需求因而大幅减少。虽然,二手市场上的小业主仍十分惜售,大部分死守高价不减,但开发商已感到压力;相信陆续会有开发商主动减价。温总理要把楼价压下来,今年应该会初见成效。


以香港目前的法制,应该不可能像大陆那样,在既有的市场上会全面推行限购政策。但政府在批出新土地时,仍可以像以前批居屋用地那样,对其中一部分土地订立批地限制,要求将来楼宇建成后,必须售予本地的首次置业者。我至今仍坚信,不行这类局部的限购政策,不足以解决楼价与用家的购买力脱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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