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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过个人层面与企业层面的退休问题之后,今天想谈谈社会层面的退休问题。首先,我认为退休应该由个人自主,社会尽可能不要干预。一个人自己最清楚,是否有需要,有能力,有兴趣继续工作下去。如果自己还不想退休,社会却立法规定非退休不可,对某些人来说会是一种不幸。
当然,企业作为雇主,在这方面亦应该有一定的话语权。雇主应该有权决定,到了某一个年纪,就不适宜担当某些职责。只要事先讲清楚,并有妥善的退休安排,雇员应该可以接受。社会要做的,是不准雇主把某些工种的退休年龄订得太早,譬如订在55岁以下,那就可以被视作年龄歧视。如果一个人肯做,又有雇主肯请,社会就不应该干预,除非是某些足以导致他人危险的工种。
至于那些想提早退休的人,他们应该自行早作积累,为退休后的生活作好准备,不可能把这个责任推给社会上的其他人去分担。有些人会担心,社会上总有些人,收入仅够生活开支,没有余力积蓄,难道到做不动的时候,就让他们白白饿死?但香港早有综援安全网,老弱伤残,以至失业,凡符合资格的,都可以有社会照顾。只是政府不想太多的人一退休就跌入这个安全网,所以才搞强积金,逼所有人在年轻时就为退休作点积蓄。这样,他们在退休时多少有点资金,要花掉一部分之后,才符合申请综援的资格。这样,多少可以减少公帑的负担。
然而,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仍不满足综援的安排,他们希望有全民的退休保障计划,凡到了某一个年纪,就有权向政府领退休金。他们要求的,应该比领综援还要好,否则为何不领综援算了。但这必然会造成社会的新负担,令香港可能需要改变原有的低而简单的税制。欧洲有退休保障的国家,大部分都得行高税制。
可惜,太多的社会保障,往往增加人民对社会的依赖性,失去自我奋斗的动因,令社会的生产力下降。欧洲国家最近就因为财政赤字过于庞大,而不得不提升法定退休年龄,以延后可以领取退休金的时间。结果,民众群起抗议,导致大规模的警民冲突。
福利措施,往往加易减难,非要去到一个无法为继的境况,民众都不肯放弃既得利益;有时政府也换了几届,原有的福利依然无法削减到位。所以我担心那些福利好的国家,最终会演变成悲剧。因为,当社会上需要依赖的人愈来愈多的时候,愿意承担作贡献者的人一定会愈来愈少,最后只好靠透支未来去延续,直到政府信用也要破产;届时,人民一样要面对现实,勒紧裤头过苦日子。
此之所以,我不赞成搞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我认为,个人应为自己的退休生活问责。中国人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如果没有「老大徒伤悲」的压力,有很多人就会「少壮不努力」。这样大家都不会有好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