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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智库组织建议政府,以租金转为楼价的方式去资助租客变成业主。这个建议在概念上很难成立,即使强行实施,亦只会是故弄玄虚,多此一举吧了。
租金是租金,楼价是楼价,两者根本不是同一样的东西。持有物业是有成本的。供楼有利息成本;资产会折旧;土地有年期;出租要维修;选择投资地产,就失去了投资其他项目的机会。因此,很难叫一个正常的业主,把租客已交的租金当作已付的部分楼价。这岂不是等同免收部分楼价,或等如放弃过去一段时间里本应收得的租金。除非租客愿意在交租时,交得比市值租金还要高,那业主才肯把额外的部分视作交楼价。但这也轮到租客不愿意交高租金了。
我相信,现时支持这个方案的,都是想买楼的租客。他们当然想一物二用,既可当租金,又可当楼价;最好是把以前他们已交的租金也可当楼价,那一定更加支持。我有位同学,四十年来都租楼住,已交的租金,足够他买两间楼。所以,他听到这个建议后非常雀跃。
其实,业主愿意把租金视作楼价的情况不是未有出现过,但绝不会是今天那样的市况。我从事地产代理逾三十年,曾在市道最低迷的时候见过业主愿意这样做。因为,当时市场供应过剩,楼价趋跌;业主不要说卖,连出租也有困难;于是只好提出租金可折成楼价的方式去吸引租客。不过,业主会事先在租约上订明将来他愿意接受的楼价,而租客的购买权亦同租约一起,以两年为限。以当时租金回报率五厘计,两年所交的租金亦只值楼价的10%,等同楼价打个九折吧,业主的损失有限。
既然今天不会有私楼业主,接受租金变楼价的安排,那这项优惠就只能靠政府用公帑去提供了。这等同要求政府,自行兴建一批可以先租后买的另类「居屋」。智库心目中的如意算盘可能是:现在利息这么低,租金在扣除供楼的利息后,应还有余额,那这部分租金的余额,就可以被视作买楼的部分楼价了,但若果将来供楼利息上升,这个方案又可以如何去应变呢?
不过,无论怎样演绎,这个方案都是要政府放弃部分应该收到的市值租金。横竖都是要政府补贴,那为甚么不干脆把政府补贴的租金换成现金,直接给租客作首期买楼算了。何必强要想做业主的人,先做几年租客才转为业主呢?这样故弄玄虚的唯一功能,是骗纳税人,政府并没有补贴楼宇的投资者吧了。
现时租金回报只有三厘,如果银行只可以做七成按揭,租客要交十年租才可以交够三成首期,买家一定等得不耐烦。但若果由政府出面叫银行提高按揭成数,那不如叫银行做十足按揭,初次买楼都可免首期,那政府就不用自己建居屋去搞租金转楼价了!何苦要花这么多的行政费用,又收租,又折算,真是「阿茂整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