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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例不妨碍卖楼

(2010-07-01 09: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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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以增加新楼开售时的透明度,让买楼人士可以获得更公平合理的待遇,有条件作出更明智的决定。地产商对这些条例甚为抗拒,千方百计与政府纠缠,希望政府可以放松一些,以免新楼的销情会受影响。

 

我认为地产商其实不用太担心,因为楼市的销情主要决定于政经形势与楼市本身的供求情况,销售手法可以影响的空间不大。过去,地产商的销售手法尚未这样「精练」的时候,不用半夜三更卖楼,不是一样可以赚大钱?可见那些售楼天王发明的「必杀技」,其实只是雕虫小技,只能操控局部地区的小气候,并不足以扭转整个市场的大趋势。97至03年间,地产商出尽法宝,楼市一样每况愈下,可见这些「必杀技」并不管用。要放弃也不会有太大损失。内地政府对新盘的管制比香港更严,并不影响内地楼市销情的畅旺。近日内地楼市调整的原因,主要是贷款收紧了,与新盘销售手法受限的关系不大。

 

上周有个楼盘在新例实施后首次推出,地产商依足新例,二百多个首批推出的单位,一次过就全部售罄,可见新例的破坏力并不如地产商所担心的那么大。地产商则说:若非新例实施,他们订价不会这么保守,所以新例实质上已令他们赚少了钱。但我认为:地产商很快可以评估到新例的真正影响力,下次推盘时,在订价时当可以「食」得更准。

 

另一方面,对消费者而言,新例的确对他们帮助很大。他们不用自行先出价去试探地产商肯卖的程度,这等同先把自己捆绑好,然后呈交给地产商,让地产商任意宰割,处境非常被动。现在,他们可以七日前已拿到卖楼书,及到示范单位参观。地产商除了提供装修得美轮美奂的示范单位外,还得提供与交楼标准一致的清水楼。供准买家视察,更重要的是,地产商需在开售前三天提供价钱单,让消费者先行研究,然后才作出自己的选择,不用像以前那样──售楼处人头涌涌,形势一片混乱,就快轮到自己拣楼,却仍未知道有那些单位卖,要卖甚么价钱,得悉后三五分钟内就得作取舍,精神压力很大。

 

现时政府规定,大楼盘首批起码要推五十个单位以上,价钱公布后,就得按价单卖楼,要加价也得等下一批。这样,消费者就不用担心,头几个单位卖得好,地产商就立即加价,轮到自己拣楼时,地产商已有一份新价单,除非选择不买,否则就要接受加价。这样情况,现在已不会出现。因此,对九招十二式,消费者一致表示欢迎。

 

当然,这样安排在某种程度上确是限制了地产商作为业权拥有者自行定价的自由(二手市场的小业主就没有这种限制),但地产商必须明白,地产始终与民生有关,政府不可能完全不插手。尤其是今天,政府常被指控与商界勾结,故更有需要摆出对地产商一切从严的姿态,地产商不宜在这个时候去与政府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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