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凭什么
那么恨洪战辉
彭学明
这几年,我一直关注着洪战辉,一直为洪战辉的事迹而感动。当他十几年如一日地,以他柔弱而坚韧的肩膀撑起一个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的天空时,给我们留下的不仅是深深的感动,还有精神的财富。可是,我没想到,他今年一夜间就骂声四起,不断有人在网上对他口诛笔伐,大肆声讨,大骂他是骗子,是假道德,假慈悲,是违法犯罪分子,大有把他生吞活剥都不解恨之气,甚至又由他而起,再大骂河南人。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人怎么了?洪战辉怎么了?洪战辉跟这些人有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是这些人嫉妒洪战辉还是洪战辉这个典型真有假?这些人为什么对洪这么刻骨仇恨?
骂来骂去无外乎三点:一是他在演讲报告时推销自己的书了,拿讲课费了,他在利用自己的名望赚钱。二是他冒自己弟弟的名字考学了,他是个骗子。三他收养的洪趁趁不合法,他是个违法犯罪分子,该打进十八层地狱。更可笑的是还有骂他长得太丑太矮的。这是个太无聊的话题,我们抛弃不说。单说这三点。
洪战辉当选2005年感动中国的年度人物后,他理所当然地成了年轻人的榜样,既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就少不了单位、机关和学校请他去做报告去演讲,去让他用自己的故事言传身教,从而让人从中受到教育,得到升华。精明的书商就让他在做报告之余给大家签名售书。书虽然不是洪战辉自费出版的,是出版社写他奋斗事迹的青春励志书,但还没有走向社会,不知道人心有多么险恶社会有多么复杂的洪战辉也就答应了,并且坦荡地说自己每本有一块五的提成,不负责任的媒体就说他演讲搭售书籍,为名也为利。于是骂声四起。现在,我们需要心平气和的讨论一下,作为公众人物的洪战辉,能不能卖书?卖书有罪或者有损形象吗?我的意见是完全可以,既没有罪,也不损害形象。的确,洪战辉是我们的道德榜样,但是别忘了,他除了义无返顾的承担起抚养一个跟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小妹妹外,他还有一点可贵的就是自己的自强自立。他父亲有癫痫病,母亲也身体不好,还只11岁的他就要带着一个被人丢在路边的小婴儿,上学读书,操持家务。为了生存,小小的他就学会了勤工俭学,自强自立。在大学期间,那么困难,他完全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的,他没有,而是把机会让给了跟他一样贫困的人。靠卖文具和电话卡来交付自己和妹妹的学费,维持自己和妹妹的生计。这不值得敬重和学习吗?他演讲之余,应书商要求签名售书,这是他自强自立精神品质的发扬,也是一种劳动,劳动是光荣的,靠自己劳动所得更光荣。他可以卖,你可以不买,他没有强迫你买,求着你买,学校或者单位也没有让双方强买强卖,这只是书商的一种经营方式,是极为正常的经营方式,请洪战辉作报告的主办方完全可以不理会,不同意,同意了就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和经营方式。对洪战辉来说,对书商是一种帮助,对自己是一种劳动,既帮助了别人,又劳动所得,这样快乐的事,何乐而不为?何况这是一本有关青春励志、中华美德的书,买回去可以更多地传播更多地让人们受到教育。你会说,他是名人,他不能这样做。那么我想问,名人是不是人?名人要不要劳动?要不要生活?别的名人可以可以签名售书,为什么洪战辉不行?至于责难他拿讲课费,更是没有道理,耽误了时间,耽误了学习,耽误了勤工俭学不说,劳动报酬天经地义,哪个名人讲课没有拿讲课费?哪条法律规定劳动不能有所得?这是其一。
其二,有人在网上大骂洪战辉冒弟弟之名考大学,是十足的骗子。我不这样认为,他要是骗子,他就不会在电视台说自己冒名考试之事了,这恰恰说明了他的光明磊落。我们不知道他当时冒名的真正动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要考上大学,冲出去。现在我们所要考虑的不是他冒没冒弟弟的名的动机和过程,而是结果。如果他冒弟弟的名去代弟弟考试,且考上了,让弟弟去读了,那么这是犯法。而他没有,他只是借了弟弟的一顶帽子。也许,这不妥当,但对于一个含辛茹苦的农村孩子,这也许有什么痛楚在里面,也许是当时的一种权宜之计,我们没有必要这么苛求一个当时一心要走出大山的孩子。毕竟这只是他为了走出去的一种手段,而且这种手段没有违背我们现行的任何法律。所以,即便是错,我们也可以理解和原谅。而不能如此谋杀。
其三。他收养洪趁趁是不是合法,他是不是罪犯。第一,我以为我们必须分清两个不同的概念,洪战辉是义务的抚养小洪趁趁,而不是有责任地在收养小洪趁趁。抚养和收养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抚养是一种帮助,洪战辉可以一直把小趁趁抚养成人,也可以把小趁趁扔给政府或者别人,一走了之。小趁趁长大了可认洪战辉也可以不认洪战辉。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任何约束。而收养则是一种责任,不管洪家有不有能力,既然收养了,就有法律约束,就有责任把小趁趁养大成人,小趁趁长大了也有责任给洪战辉父母养老送终。所以,我以为,洪战辉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他是在以一颗善良的心帮助抚养一个被人丢掉的弃婴。第二,即便要谈收养,也跟洪战辉没有任何责任,也谈不上洪战辉违法。因为拣来小趁趁时他自己才11岁。有人说他父亲有间歇性癫痫,无收养能力,是违法。可别忘了,但他母亲有。小女孩洪趁趁是1995年2月拣来的,他母亲是1995年8月才不堪重负离家出走。所以,这不存在是年纪尚小的洪战辉收养不收养、违不违法的问题。而是他父母收养不收养、违不违法的问题。第三,洪的父母和洪战辉都没违法。因为,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洪战辉一家十几年如一日地、无私地帮助一个人的义举,他们不需要建立那种法律上的拟制关系,而无私的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是完全可以不去立法登记的,更不是违法的。如果我们把十几年如一日、无私地帮助一个人的义举也看成是违法,那我们谁还会扶危济困?第四,当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被人抛弃时,当洪战辉自己也养活不了自己时,洪战辉依然坚守善良,没有简单地把小趁趁推给别人或者政府,并且让小趁趁上学读书过得很好,不但没有违法,还是为社会和政府分忧的高尚行为,值得提倡和学习。所以,一件事,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看时,就会有不同的答案。关键是我们要看这件事情的动机和结果是好还是坏。
我不明白,这位可敬的法学专家,为什么要给洪战辉扣上一顶违法的大帽子?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要那么的苛求他,甚至谩骂他攻击他战毁谤他?对他的苛求,我们可以理解,对他的谩骂和毁谤,我们该怎么办?那些谩骂和毁谤者,你不知道这是毁谤罪吗?洪战辉完全可以起诉你,真的起诉了,你不要以为网络是虚拟的抓不着你,只要立了案,就总有抓得着的时候。而那些法学专家,为什么不给这些在网络上谩骂和毁谤的人提醒提醒,而只给洪战辉“提醒”呢?如果我们都比洪战辉高尚,我们每人都去十几年如一日地无私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试试!我们就能体会到洪战辉的艰难困苦,体会到他内心所蕴藏着的巨大的精神力量了。
本来,我不想在网络上发言的。因为我的发言也可能招来骂声一片。可是,看到网上对洪战辉的谩骂和毁谤不断升级,已经严重到人生攻击和人格侮辱了,就想劝劝那些人,宽容点,善良点,友好点。洪战辉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我们的事情,我们凭什么这么恶毒地谩骂他毁谤他?即便他有的地方做得不好,我们可以善意地给他讲事实,摆道理,提意见,指问题,他还是一个青年,是一个正在成长的青年,不可能十全十美,我们需要的是给他的鼓励和友情,而不是一盆盆能淹死人的脏水和一根根能打死人的棍子,是不?我们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换成人家这样骂我们,我们作何感想?如果这样骂下去,以后谁还敢做好事?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谁还敢发扬?也劝劝那些媒体和网络,不要再拿洪战辉说事了,他是一个凡人,他需要凡人的生活和自由。他出名的时候,你们千方百计地赶着去吹他,写他,他现在无辜地招人谩骂和毁谤了,他孤立无援了,你们为什么就不站出来为他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呢?
最后想对洪战辉说,绝大多数中国人还是有良知和道德的,挺直了,别叭下!只要你的本色不变,你依然是我们的草根英雄、贫民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