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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网上出现“河北省兴隆县孤山子镇书记边大吃大喝边辱骂人民百姓”的视频。孤山子镇党委书记梁文勇吃饭过程中说:“手里端着米饭,嘴里吃着猪肉,最后还得骂你娘。老百姓就是这副德行!不能给脸,给脸不要脸!”此贴一经发出即引起网民广泛关注。16日上午,兴隆县委宣传部通报称,从初步调查情况看,基本事实存在,该县经研究决定免去梁文勇孤山子镇党委书记、综治委主任职务。(中国新闻网9月16日)
很久没有听到如此霸气十足的官话了。如果要评选2013年度官员雷语,梁文勇这句“给脸不要脸”一定榜上有名。
此言之雷,不仅在于有股咬牙切齿的狠劲儿,更在于说话的语境。视频显示,当时梁文勇一伙吃的这桌饭,喝的是五粮液,抽的是中华烟,酒桌上摆着螃蟹、龙虾、烤鸭等。自己吃着山珍海味,却骂吃米饭和猪肉的老百姓不要脸——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吗?
“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句话一度在官员群体中很流行,但多半也就是自我调侃一下,抱怨老百姓对自己的辛勤工作不理解。现在梁文勇给老百姓的“吃肉骂娘”下了一个很严重的结论,叫“给脸不要脸”。这里有两层逻辑关系。
其一,老百姓之所以能吃上米饭和猪肉,都是因为官员“给脸”,老百姓应为此感激涕零、知恩图报,吃上猪肉还骂娘,就是“不要脸”。这完全是没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搞清楚谁是谁的衣食父母——若无百姓终日劳作,又哪来官员们的衣食无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梁文勇这句雷语更应该用在他自己身上:嘴里吃着龙虾,最后还骂老百姓,给脸不要脸!
其二,老百姓骂娘,就是不知足;相比过去,老百姓能吃上猪肉已经很不错了,所以应该放弃“骂娘权”。殊不知随着公民意识觉醒,今日之百姓早就不是过去的“子民”了,百姓的权利诉求是多种多样的——不仅要吃得饱,还不能吃到地沟油;不仅要喝上水,还不能喝到被污染的水……除此之外,百姓还需要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等现代社会的公民权利。凡此种种,哪里是“吃上猪肉”就可以知足的?
关于“和谐”二字,有个既通俗又精准的解释是“人人有饭吃,人人敢说话”。换言之,“吃肉”和“骂娘”都是老百姓的权利。因此,如果一个地方“吃肉骂娘”的人多了,并不是坏事。遗憾的是,现实中某些官员却视老百姓“吃肉骂娘”为畏途,这只能说明一些官员执政能力低下,为官理念严重错位。
一边吃着民脂民膏,一边骂老百姓不要脸,这就副德行,早该回家卖红薯了,而现在只是一个轻飘飘的“免职”,实在是太给脸,最起码也该是撤职吧。这事儿上级还得好好查一查,几个乡镇干部和县里的国税局局长一起吃饭,上了一大桌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初步调查结果居然是“私人宴请”——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