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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不是对农民工的恩赐

(2013-09-20 22:54:57)
分类: 时评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路径,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韩俊应邀来陕西作“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的专题报告时,曾详细解读广东“农民工积分制落户”的做法,并透露“这一制度或将在全国推广”。(《华商报》9月20日)

 

“积分入户”制度自两年前在广东呱呱坠地即备受争议,赞成者认为,它至少以相对公平的方式打开了农民工落户城市的一个制度化通道;反对者则认为,它有违“人人生而平等”的法则:为什么有些人一出生可以就拥有城市户口,可以无条件享受附加在户口上的种种福利,而有些人需要通过“积分”来争取这样的权利?

 

在中国诸多改革领域中,户籍制度改革无疑是最举步维艰的一个,解决大城市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现行户籍制度积弊数十年,沉疴已深入社会肌体的各个神经末梢,就现阶段而言,想找到一个理想化的解决办法,从根本上破除户籍壁垒,实现毫无障碍的自由迁徙,显然是不现实的。

 

如果我们承认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那么就只能面对严峻的现实,任何有益的尝试都比原地踏步要好。“积分入户”从制度设计上看,它的积极价值在于“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且可操作性较强。尤其是,它给有落户诉求的外来务工人员一个较为稳定的心理预期——就像高考一样,达到落户要求的分数就摆在那儿,只要肯努力,总会有希望。而不像之前,在大城市里没有任何根基的农民工想要一纸城市户口,连门儿都没有。

 

现如今三、四线城市外来人口落户政策较为宽松,难就难在北、上、广、深这样的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即便部分城市有购房入户的政策,城市房价在农民工眼里也是高不可攀。若“积分入户”果能在全国推广,并形成长期稳定的政策,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外来务工群体而言绝对是个福音。只是从广东各主要城市两年多的试点情况来看,“积分入户”在制度上尚有改进的空间。

 

两年来广东通过积分制入户的流动人口共28.8万人,带动家属随迁入户40.8万人,总计69.6万人,而这仅占广东流动人口的2%,足以说明“积分入户”门槛过高。现行“积分入户”制度设置了诸多指标及相应分值,其中某些指标直指农民工的“软档”,如学历、职称等,恰恰是这些指标在积分中所占权重过大。外来务工人员对城市的贡献与其文化水平关系不大,“积分入户”更应强调居留工作时长、纳税时长、专业技能等要素,否则就有选择性歧视和故意刁难农民工群体的嫌疑。

 

其次,部分指标有泛道德化倾向,比如将献血、捐款、义工服务纳入评价体系,给予加分,而将有违法犯罪纪录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隔离在“积分入户”的大门之外。这些规定貌似是在“选良民”,很值得商榷。媒体曾报道,深圳有位从事餐饮行业的陈先生,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积分绝对高,就因为曾经被强制戒毒过,他的入户申请未被批准。

 

再次,在制度执行层面亦需避免程序上的瑕疵。2011年7月,广州张榜公示首批1000名“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名单,而每个上榜者的总积分、由哪些项目的分数累计而成,却未见公示,不免让人心生狐疑。资源分配领域但凡僧多粥少的东西,都容易出现弄虚作假和腐败交易,若无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好经就可能被念歪。

 

“积分入户”有望在全国推广,诚为善事,但制度门槛需要进一步降低。城市管理者有必要认识到,“积分入户”并不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恩赐,而是他们应得的——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理应享有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而这些权利本应是无条件获得的。换言之,让外来务工人员拿积分换户口,只是一种有限公平,城市给他们的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想明白了这层道理,城市管理者的“出手”就能大方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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