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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矿难麻木追问决心杂谈 |
分类: 时评 |
每一起矿难发生的原因都是相似的,几乎不用调查,所有人都可以想象得到是哪些地方出了问题,比如矿老板无视安全生产,置矿工生命于不顾;比如监管不力,乃至官煤勾结;比如落后的发展观、政绩观等等。每一次矿难发生之后,从民间到媒体到官方都会进行诸多反思,说起来都是老生常谈。
针对攀枝花矿难,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措辞相当严厉:“我们在现场指挥,找不到一张图,一会儿这样画,一会儿那样画,不知道井下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像一个迷宫。瓦斯监测装配的位置是新鲜风口,那个位置永远都不会超标,装给别人看的。我们这样对待矿工、对待生命,这确实是极大的犯罪行为。”
沿袭惯常的思路,我们也可以继续追问:这样一个安全监控设施形同虚设,甚至连矿井图纸都没有的煤矿,当初是怎么通过检查验收的?又是如何应付日常监管的?如果说“迷宫般的矿井”是对生命的极大犯罪,那么“迷宫般的监管”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极大犯罪?
问题是,这样的追问,这样的反思,已经进行过无数次了。每一次都说要吸取教训,要举一反三,可总是避免不了在同一个地方反复跌倒。要说有关方面不重视煤矿的安全生产并不公允,在众多的安全责任事故中,矿难追责的严厉程度堪称首屈一指;经历过这么多次血的教训,我们制定了可能是全世界最严格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我们甚至出台了矿领导跟班下井的“连坐”规定,然而依然阻止不了矿难频仍的恶性循环。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强调,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依规、认真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给遇难者家属和全社会一个负责的交代。我们相信攀枝花矿难的有关责任人必将受到行政乃至法律的严厉追究,死难者家属将获得合理赔偿,伤者亦将得到全力救治,然而“秋后算账”永远都无法弥补已经逝去的矿工生命。此外,又有谁能肯定地告诉我们,原因几乎雷同的矿难今后不会再发生?
不是我们太麻木、太消极,也不是我们不相信制度,而是再健全的制度也需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力。我们缺少的,也许正是执行制度的决心和意志,就如“矿领导下井”之后,我们很少在矿难遇难矿工中发现矿领导的身影。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对矿难原因的追问就变得很苍白,我们希望看到的其实只有两个字:决心——只要有治理的决心,矿难就不会成为一个明明有答案却追问无止境的“钱学森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