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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款食鱼翅,怎么监督?

(2012-07-04 01:22:53)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称,有望3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此前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通过立法手段,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同时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第一财经日报》7月3日)
    《孟子·滕文公下》中记载了一个故事:有个人每天都要偷邻居家的鸡,别人就劝诫他:“这可不是君子所为啊!”这位老兄表示要悔改,可说出来的话令人啼笑皆非:“请允许我减少偷鸡的次数,每月只偷一只鸡,等到明年我就不偷了。”孟子对此感慨道: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3年内发文禁食鱼翅,像极了这个故事。嗜食鱼翅致使大量鲨鱼被屠杀,是为不仁;公款吃鱼翅糜费公帑,是为不义。如此不仁不义之事,早就该禁止了,何须再等3年?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官员们3年之内还可以放开肚皮大吃鱼翅吗?
    诚如许多网友所言,禁公款食鱼翅这样的规定,越早出台越好,3年太久,只争朝夕。而且,制订和下达一个禁食鱼翅的文件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用得了3年吗?如此看来,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确成问题,要不就是阳奉阴违,让一群喜欢吃鱼翅的人制定禁食鱼翅的规定,比登天还难。
    可事情远不是这样简单。首先,发个鱼翅禁令很容易,可落实起来就比较难。谁来监督官员们的餐桌,又靠什么途径去监督?公务宴请都点了些什么菜,这种在官员们眼中鸡毛蒜皮的小事肯定不会写在三公消费的账面上,除非发生有人在酒楼饭店里捡到公务宴请菜单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否则即便有官员公款消费了鱼翅,旁人也很难发现。在这种情形下,就算国务院明天就发文禁公款食鱼翅,也不过一纸空文而已。
    其次,单凭一个禁食鱼翅令,解决不了公款大吃大喝的问题,于纠正国人饮食不环保的陋习也是挂一漏万。不让吃鱼翅,吃燕窝行不行?吃熊掌行不行?这些可都是既烧钱又有损生态的吃食。禁公款食鱼翅的不可思议之处,和禁公款喝茅台是一个道理。
    但这并不是说,公款食鱼翅就是一道无解题,我们还得眼睁睁地看着官员们大吃鱼翅却束手无策。这方面,别国的经验可资借鉴。在芬兰,鹅肝是一道很名贵的菜,按规定不能出现在公务宴请中。2006年,芬兰中央银行行长在一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点了一道鹅肝,被媒体在网上查询时发现并予以曝光,结果是该行长不得不引咎辞职。这个经典案例告诉我们,监督三公消费的前提是,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事无巨细,细到公务宴请中的每一道菜都可以明明白白地呈现于纳税人眼前。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各部门相继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但综观各部门和各地公开的数据,基本都是粗线条,比如一年中公款吃喝了多少钱,公车消费了多少钱,因公出国考察花了多少钱,至于这些钱是怎么花掉的,花得是否合理,民众一概不明就里。公开三公经费的终极目标在于实现民众可监督,如果只是公布一些笼统的数据,意义就不大。民众希望看到的公开是一种全方位、全透明的公开,比如某次公务宴请中,点了哪些菜,请了哪些人,最终报销了多少钱……并且这些信息可供纳税人随时查询。
    也许我们可以善意地理解“3年内发文禁食鱼翅”:即将出台的规定并非仅仅针对公款食鱼翅,而是一个旨在全面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严谨细致的规定,并且决策者已经充分考虑到了监督层面的问题,正在研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以最大限度防范令箭变成鸡毛。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困难和阻力,出台这样一个强有力的规定的确需要时间。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耐着性子再等3年,怕就怕3年过去了,官员们鱼翅吃了不少,民众等来的还是一纸空文,那可真是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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